关于工会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
【摘要】: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于本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执法检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并成立执法检查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志任组长,社事委副主任×××同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于本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执法检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并成立执法检查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志任组长,社事委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事业委员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这次执法检查采取听、查、看、议的形式进行。主要听取县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良涧镇、蒋坝镇及海珠公司、化工集团、东泰公司、亨通帽业等部门和企业执法情况汇报,召开了工会、劳动社会保障局、地税局、工商局、水产局、九牛公司、客运公司、××镇非公企业联合工会、鹿港毛纺公司九个单位分管负责人座谈会,查看了6家不同类型企业的台帐,了解其执行工会法情况。通过检查,我们认为我县贯彻实施工会法总的情况是好的。自2001年10月新修改的工会法颁布以来,我县在贯彻落实上做了大量工作,在法律宣传、工会组建、职工维权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推动了经济的健康发展。2002年我县被省总工会授予工会工作“十强县”称号,2006年首批创建成为“江苏省工会工作模范县”。现将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全县贯彻实施工会法已取得明显成效
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工会法普及面。工会法于2001年11月修改颁布后,县总工会及时成立了学习贯彻工会法领导小组,结合“四五”普法和我县工会实际,制定了学习贯彻落实工会法的普法规划;以工会主席为主体,在全县建立起一支学习贯彻落实工会法骨干队伍,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落实了普法经费,五年来共用于普法经费12000元,先后征订发放省编普法干部读本50余本和普法读本100本,编印发放工会法法制宣传手册6000本,开展了板报宣传、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班、悬挂张贴标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学习贯彻工会法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进行广泛宣传,有力地提高了全县各级工会对学习贯彻工会法重要性的认识。
依法组建工会工作有了较大的推进。县总工会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新情况,一方面不失时机地抓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后工会整顿、重组工作;另一方面,按照“所有企业都要建立工会组织”的要求,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在建会方法、发展会员、会籍管理、领导体制等方面敢于突破传统的做法,以党建带工建,以党建促工建,大力推进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针对非公企业工会组建难度大的实际情况,2006年以来,着力于县经济开发区工会组建,在县经济开发区93个企业中建会85家,组建率达91.4%。对发展农民工入会也做了积极有效的探索,2004年县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小型企业民主管理小组的指导意见”,把大量的小型企业组合起来,发展农民工会员。又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再就业登记时同步吸收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的实施办法》,从源头上解决农民工入会问题,2005年以来共发展农民工会员6671名。目前全县工会共有684个,其中独立工会230个,覆盖法人单位454个。职工总数29273人,其中机关单位工会59家,职工人数5198人;事业单位工会57家,职工人数5343人;企业工会568家(含覆盖法人单位454个),职工人数18732人。并基本同步建立了经费审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小组和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依法维权工作正在逐步开展。一是以建设“合格职工之家”为载体,逐步推进维权体制、机制创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健康发展。目前,全县已有县级“一星级职工之家”165个,“二星级职工之家”29个,市“三星级职工之家”16个,省级“模范职工之家”4个,“全国模范职工之家”1个。有167家基层工会开展了“会员评家”工作,进一步改善了基层工会的工作条件,增强了工会的社会基础地位。二是抓住工资协商这个关键,建立平等协商和签定集体合同制度。县总工会拟草、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协商制度意见》,促进了工资协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从2003年到2007年,全县共有531家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含覆盖449个法人单位),惠及13000多名职工。其中,百人以上正常生产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达100%。2005年开始,我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在高起点上创新发展,又向民办非企业――XX外国语高级中学推进。同时今年创新的“××县建立企业个体工资协商制度”,有效提高了工资协商的水平,使每一个职工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较好地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据统计,全县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工资年均增长率5%的有446家,增长10%以上的有128家,江苏九牛水泥公司等23家企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确保一线职工工资1.3万元以上,比上一年增长18%。三是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县总工会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出台了《XX县企业和区域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示范标准》,全县有89家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达93%。12个镇100%建立了区域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作用发挥较好。总工会每年2次参加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劳动执法检查,多次参加劳动仲裁,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四是创建职工信访应急管理机制,构筑全县职工稳定的首道防线。2004年6月在全省首创工会系统职工信访应急管理机制,全县12个镇、16个系统工会、165个基层工会均建立了相关制度,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的四级网络。职工信访应急管理机制实施以后,县总工会2004年以来接待10人以上集访仅3次,有效地化解集访12次,使全县职工信访降到最低限度。
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几年来,坚持把依法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全县15家国有及控股企业全部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114家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校务、所务、院务公开制度。全县正常生产运营的非公有制企业中,有92%家建立了职代会制度。九牛公司被江苏省总工会表彰为全省厂务公开先进单位。一些基层工会还在实践中创造了民主对话会、民主协商会等与本企业相适应的民主管理形式。
帮助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缓解企业用工难,为全县经济发展服务。县总工会不断创新再就业工作思路,抓好就业培训、职业介绍、选树典型和服务企业等重要环节,通过职介培训和主动服务企业实现下岗人员再就业。2001年以来,根据企业用工需求,举办电工、电氧气焊、计算机应用、缝纫、机械维修等近十种实用性技能培训班32期,培训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2848人,介绍帮扶安置就业5610人,培植和选树各类创业示范点44个,再就业示范基地35个,再就业示范带头人53人,创业带动就业400人。同时县总工会职介所先后与南京、上海、苏州、浙江等企业保持劳务关系,在纺织、电子、家政、餐饮服务等行业介绍下岗职工和农民工1550人,从而进一步拓展了我县下岗人员再就业的门路。今年县总工会想方设法解决全县经济发展“用工难”问题。一方面,举办千名陪读家长、外出务工回城人员等3个专场招聘会,3286人到场应聘,有982人走上企业生产岗位,缓解了部分企业用工难题;另一方面,和部分镇联合赴山东荷泽,河南兰考、嵩县,陕西周至、蓝田、户县等劳动力较集中地区进行考察,在较短的时间内逐步建立一批外埠劳务输入基地,长期为企业用工服务,有效破解了制约全县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
搭建困难职工援助平台,建立扶贫帮困长效机制。县总工会于2003年底在全市率先出台了《XX县总工会关于建设“三个中心、三个团队”构筑工会保障工作新格局实施意见》。2004年初,“××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县劳动局、经贸委等29个行政科局单位为理事单位,为我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县总工会、县财政局等政府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完善特困职工扶贫帮困救助机制实施意见》等20多份扶贫帮困、结对帮扶文件,明确帮扶救助政策10多项,为困难职工在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生活五大方面提供帮扶和救助,全县扶贫帮困工作逐步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五年来,全县全县共救助困难职工1570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15.98万元。有1290名党员干部和477名工会干部与1323户特困职工家庭和1750名“4050”下岗失业人员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988名“4050”下岗失业人员通过政府买岗位实现就业和帮扶938名特困职工家庭先后脱贫;帮助全县43个困难、破产关闭企业10762名退休人员解决参加医保等社会保障问题,全县建立困难职工档案2500人次,核发《特困证》342人次,发放《困难职工优惠就诊卡》2000张。
依法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审查工作。1997年以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集体企业经过改制,产权多元化格局形成,组织形式和劳动关系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家、企业、职工之间利益牵动因素增多,企业工资总额、职工人数隐匿性增大,给工会经费收缴基数的确定带来很大困难。县总工会积极探索经费收缴的有效方法,并取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以县委办、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办发【2002】111号《关于委托县地税局收取工会经费的通知》,为依法收缴工会经费提供了组织保障,改变了过去经费收缴形式单一的局面。目前我县工会经费收缴体制分为三大块:在财政发放工资的全额、差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由县财政代扣代拨;部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由县总工会直接征收;企业单位全部由县地税局代收。五年来经费收缴稳步增长,由2002年拨交经费收入46.19万元到2006年拨交经费收入80.18万元,拨交经费收入共计297.6万元,上解省总工会经费102.45万元。同时充分发挥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作用,对本级和本级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进行年度审查、审计,每年坚持向县总全委扩大会作工作报告,坚持对本级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坚持对本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年度审计,根据县总工会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加强经费审计监督工作的规定与要求,对下属的企事业单位年度经营状况实行审查、审计,建立健全各项经审工作制度,完善监督机制。5年共审查了131个单位,针对审计出来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改正,这样既严肃了财经纪律,又强化了基层工会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责任意识。另外还对欠缴工会经费的单位进行追缴,5年共追缴工会经费10.19万元。
开展竞赛、评优等活动,引领企业和职工为全县经济建设奉献力量。县政府印发了领导竞赛五年规划意见,坚持组织开展千名职工大比武、万名职工大练兵、“金点子合理化建议月”、“我为节约献一策”等一系列活动,并在每年度专门对上年度全县各行各业所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报请上级表彰,给予一定的奖励。这些举措激发了全县企业和职工的工作热情,进一步促进了《工会法》在我县的贯彻和落实。5年来共表彰168个先进集体,268名先进个人,其中有3人分别获得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有11个单位获市“五一劳动奖状”;有8人获市“五一劳动奖章”;县化工集团的印尼客商、海珠公司的捷克客商获市“五一”劳动荣誉奖章;获市政府表彰的富民强市、立功竞赛立功集体13个,立功个人27人;获市政府表彰的重大工业技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立功集体2个,技改建设功臣20人;获县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142个,获县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208名;共评选出各级劳模72人,其中2人荣获全国劳模称号,11人荣获省劳动模范称号,59人获得市劳动模范称号;共选树县、市级女职工“五一巾帼标兵岗”44个,“五一巾帼标兵”52人。还为全县75名在职劳模办理了劳模补充养老保险,保险金额达65万元,为11名受省以上表彰的企业退休困难劳模落实了每月80元的荣誉津贴。
二、存在问题
我县《工会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是:
少数部门和企业贯彻《工会法》力度不够。不能大力支持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直到发生劳资矛盾,劳资双方发生对立才重视工会的作用,要求工会出面处理问题。
工会组建难度较大。绝大多数改制企业已按时完成了重新组建工会的任务,但有个别单位至今仍未成立新的工会组织;县经济开发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虽然在今年有了大的突破,但仍有少数企业主认为工会组织对他没有任何作用,偏面地认为“是和他唱对台戏的、是增加负担”,不愿组建工会。
有些新建的工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有的企业虽然新建了工会,但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没有搞过任何活动,实属有名无实。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有的基层工会主席缺乏培训,没有工会工作经验,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二是有的企业没有按2%规定拨缴工会会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会工作的开展。
三、几点建议
要进一步加大《工会法》宣传力度。除了在工会系统开展《工会法》宣传学习,还要对领导干部、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加强宣传,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工会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而加大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度;同时要加强对广大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增加其加入工会组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要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针对新形势下工会组建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适合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的有关政策,加快非公有制企业组建步伐。
要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要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做到重点工作和培训内容紧密结合。特别注重对工会干部开展工会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使他们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开展工会工作,切实保护自身和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