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高职院校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摘要】本文通过对现行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政策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提出建立养老金增长机制,提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创建养老金奖励制度,提高养老金待遇标准和护理费待遇的办法与途径,从而达到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保障水平。
【关键词】离退休人员 养老待遇 办法与途径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6-0013-01
一、高职院校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现状
1.根据国发办【2003】93号文件,高职院校在职职工现行薪酬制度:工资构成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国家规定的少量津补贴;由于近几年加大了工资改革力度、薪酬激励机制,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占工资构成的50%左右,地区差异调节、绩效工资等考核性发放工资占45%左右,国家规定津补贴最多只占5%。
2.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现状:2006年6月30日以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为本人等级工资与目标责任津贴之和的一定比例(按工作年限)计发;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按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一定比例(按工作年限)计发,占工资构成很大比例的绩效工资不计算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职工退休后养老金收入与在职时工资收入相比陡减。
二、高职院校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障存在问题
1.养老金增长幅度低于物价增长幅度。
近几年,生活品价格上涨过快,日常生活支出大幅增加,每斤五元左右的猪肉涨到十三、四元,翻了一倍多;每桶色拉油从三十多元涨到了六十多元,物价增长幅度为180%;据测算,2005年元月至2007年12月,高职院校系统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收入平均增长幅度不到40%,养老金增长幅度远远低于物价增长幅度,离退休人员的社会购买力相对变小,实际生活水平下降。
2.未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晋升调整的长效机制。
1993年工改以后至2006年7月工改以前,随着在职职工每两年正常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离退休人员也按有关文件每两年正常增加一次基本离退休金,其中:离休人员按在职人员同职务档次增加离休金,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增加退休金,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增加退职金;2006年7月工改以后,在职职工每年正常晋升一个薪级工资档次标准,月增资11元至56元,而针对离退休人员却未出台基本离退休金每年正常增长的相关政策,导致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年不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在职人员薪级工资的增加而相应得到增加。
3.执行专业技术职称待遇人员的养老待遇标准偏低。
2001年10月调标、2003年7月调标,执行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执行各级别增资标准略微低于行政管理职务人员各级别增资标准:局级及相当职务高于教授及相当职务,处级及相当职务高于副教授及相当职务;2006年7月工资改革,执行行政管理待遇的增资标准远远高于执行专业技术职称待遇的增资标准。2007年规范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有关文件规定的生活补贴标准,执行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待遇低于执行行政管理人员待遇。按正常级差比照办法:正高职称比照正处,副高职称比照副处,中级职称比照正科,助理级职称比照副科,员级职称比照科员;而2007年规范津补贴的比照办法,副高级职称比照副处级标准执行,中级职称比照副科级标准执行,助理级标准比照科员级标准执行,员级标准比照办事员标准执行,制定的中级职称以下人员比照标准偏低。
三、建议:探索新办法、新途径,努力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
1.应统筹考虑物价上涨、艰苦边远地区等因素,适当调整养老金待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消费物价上涨指数,应及时给离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增发物价补贴、水煤电气补贴,适当提高取暖补助,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致于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对居住在艰苦边远地区的离退休人员,适当提高他们的艰苦边远津补贴,充分体现党对生活在艰苦边远地区离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之情,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稳定和吸引人才、促进西部开发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建立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正常机制。参照在职人员每年正常晋升一级薪级工资的办法,制定离退休人员每年正常增加一定数额的基本离退休费的政策,可按离休人员比照同职务在职人员晋升一个薪级工资档次的档差增加离休费,尽量使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增长水平与在职人员工资增长水平保持一个相对同比例增长的状态。
3.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建议取消离退休人员享受优异养老待遇的“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的限制条件,使离退休人员充分享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之情,使薪酬激励机制在离退休后进一步充分体现。对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和认为对作战、军队建设有特殊贡献的转业、复员军人,其基本退休金计发基数提高百分之十五,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可以超过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百。
4.创建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的养老金奖励保障机制。现在,最早执行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的人员已陆续进入退休人群;省上有关部门规定给每位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增加106元,但七八十年代退休独生子女父母至今没有拿计划生育补贴,建议省上有关部门对七八十年代退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加发百分之十的基本退休金;也可以给符合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每月发放60元——100元的养老保障补贴,使他们的养老保障待遇略优于多子女父母退休后的养老待遇。
5.提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标准。现行的增资标准是执行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待遇低于执行行政管理职级人员,建议提高执行专业技术职称待遇人员的养老待遇标准,对执行专业技术待遇人员给予执行行政管理待遇人员同等级的待遇:副高级职称增薪标准比照正处级调研员,中级职称增薪标准比照主任科员,助理级职称增薪标准比照副主任科员,员级职称增薪标准比照科员。
6.建议提高年龄75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的护理费待遇。近几年,随着物价消费指数的不断上涨,全国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都已提高多次,家政服务的劳动力价格也相应提高,退休人员的护理费标准确实太低,也应予以提高。
7.应尽快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也就是企业年金,目前我国已在铁路、邮政、电力、电信、交通等系统建立运行。在高职学院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有利于改善薪酬福利结构,增强高职学院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能保障员工退休后的收入,有利于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
四、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大量数据对陕西高职院校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离退人员待遇偏低问题的几点建议,从而达到使离退休人员待遇随着社会发展正常增长的目的,使我们国家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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