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网 总结报告 以“COSCO,BUSAN”轮事件论提升我国水上交通公共管理水平 怎么提升性事件(通用)

以“COSCO,BUSAN”轮事件论提升我国水上交通公共管理水平 怎么提升性事件(通用)

以“COSCO,BUSAN”轮事件论提升我国水上交通公共管理水平 怎么提升性事件摘 要:通过分析评估发生在美国旧金山船舶碰撞大桥事故的应急处置、事故和污染调查以及后续处置等一系列措施,对比  我国目前现存的水上事件应急体制、机制和程序,以及。

以“COSCO,BUSAN”轮事件论提升我国水上交通公共管理水平 怎么提升性事件

  摘 要:通过分析评估发生在美国旧金山船舶碰撞大桥事故的应急处置、事故和污染调查以及后续处置等一系列措施,对比  我国目前现存的水上事件应急体制、机制和程序,以及在我国发生类似事件的处置情况。
  关键词:交通运输 公共管理 案例
  事件背景回放
  2007年11月7日0830时,德国籍船舶“COSCO BUSAN”轮在浓雾中(能见度为200-400米),由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港始发,航行中触碰旧金山-奥克兰海湾大桥。触碰导致“COSCO BUSAN”轮左舷一个大的开口(100×12英尺),距水线以上210英尺,开口导致约53653加仑的燃油溢入旧金山海湾并沉积于周围的海岸线。
  由于事故性质非常严重,美国政府成立了由海岸警备队、加利福尼亚州政府、船东三方为核心的应急指挥中心。针对此次事故,美国运输安全委员会进行了独立调查,司法部门进行了刑事调查。
  事件公共处置分析论述
  1、应急处置及机制的完善
  1.1事故初步评估和行动启动
  海岸警卫队在事故发生后34分钟内与油污应急反应力量展开了行动。大桥的三角洲桥跨在事故后34分钟内得以评估,油污应急反应小组在事故后65分钟内靠上“COSCO BUSAN”轮。应急指挥中心在事故后1小时15分钟内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加州现场协调员和油污责任方的第一次正式会议直到下午4点才召开,但并没有影响已经开展的油污应急行动。
  1.2油污控制、防污措施、油污清除和处置
  根据加州溢油反应组织对旧金山地区应急预案的要求是:溢油应急器材应在2个小时内准备完毕,6个小时内运到溢油现场。第一个到现场的应急反应组织是在1个半小时内,第二个到现场并开始行动的是另一个油污清除公司,在2个小时内到现场的,两个组织都比要求的6个小时提前抵达现场。加州运输部代表在事故后69分钟内到达大桥损坏现场。油污应急反应办公室海岸线油污清除评审小组在事故后3个半小时内开始了岸线评审工作。
  1.3应急反应中存在的不足
  发现或事故报告中的不足。旧金山海岸警卫队值班未能及时报告事故导致向国家应急中心及加州应急办公室的通知延迟了1 个小时。
  旧金山地区的应急预案及反应处置情况。旧金山地区应急预案是基于旧金山港可能的最恶性的污染事件而制定的。但其中未包括油污应急反应程序,其原因是溢油事件相对于其他有害物质事件发生的概率很低。在COSCO BUSAN轮事件以前,旧金山市应急管理部门从没有与海岸警卫队在溢油方面合作过。这也是其应急预案的反应时间与实际应用的时间有较大宽裕的结果。起初一些未经专门培训的当地市民被呼吁参加志愿清污活动,这违背了加州法规“所有涉及有害物质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的规定,所以志愿者需要24小时的培训,在油污发生后的第5天志愿者经过培训参与清除油污工作。
  1.3溢油量的测算及公布问题
  海岸警卫队承认将最初溢油量测算值(142加仑)发布给公众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当天下午5点左右,才将新的测算值58000加仑公布于众。
  2、事件调查
  触碰事故发生后,虽然旧金山海岸警卫队立即派出3名事故调查人员到事故现场,收集了一系列事故证据,但在海事调查与油污调查方面仍然存在较多的缺陷,缺陷导致没有收集并保存到所有与“COSCO BUSAN”轮触碰事故有关的证据。
  2.1调查人员资历与培训的不足
  调查人员资历与培训的不足和工作支持的不到位可能是导致事故调查过程中未收集和保存所有证据的原因。
  调查人员没采取措施确认助航标志(如RACONS)或船上通讯和航行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可用状态;也没有查看船载数据记录仪(VDR),因为他们不知道船上配备了该设备;调查人员没有及时对VTS值班人员做药物与酒精测试,因为VTS是由海岸警备队操控,聘请部分民众值班。美国的有关法规规定海事调查应有义务调查海岸警卫队是否与事故的发生有关系,并决定是否开展深入调查。
  被派往的3 名调查人员不是经培训合格的海事调查官。旧金山海岸警卫队有6名海事调查员,其中5名在事故发生时是不够资格的调查人员。
  2.2药物与酒精测试延迟问题
  按照美国有关法规规定:船员雇主有责任对所有涉及严重海上事故的船员在事故后2小时内进行酒精测试,32小时内进行药物测试。这个疏忽到事故后32小时以后才被海岸警卫队发现。事故发生53个小时后,船员的药物与酒精测试才完成。
  3、执法监督
  3.1事故调查的监督体制
  本起事故发生后,美国成立了以海岸警备队为核心的调查组,但是,美国运输安全委员会在国会的领导下,对事故进行了独立调查。同时,对海岸警备队的事故调查监督的还有其国土资源部的内部监督部门-总检察官办公室和外部监督组织-联邦海事委员会(Federal Maritime Commission FMC)。
  3.2监督建议及执行
  美国国土资源部总检察官办公室对海岸警备队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了评估,并提出4条管理方面的建议。
  海岸警卫队同意上述安全管理建议,认为上述建议可供修改,直到有更详细资料和记录证明已经有足够的行动被采取去落实这些建议。但对其中一条建议有不同意见,即要求旧金山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和检查人员应接受快速反应检查清单使用的培训。海岸警卫队表明值班人员已经接受了适任和知识更新培训,培训中包含如何使用快速反应检查清单的使用程序。
  总检察官办公室针对海岸警备队的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说明,同意海岸警卫队计划要采取的各项措施。并明确上述建议一直可供修改,直到海岸警卫队提供文书或记录证明其计划的措施得以实施完毕。
  4、信息公开
  美国的应急处置措施是随时随地可以公开的,应急指挥中心的工作可以供媒体参观和采访,媒体可以直接得到所要得到的信息,避免了其他别有用心人的炒作。
  能够做到随时接收媒体采访,就必须保证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具有高素质的管理人才,一旦产生任何失误,这些人也敢于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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