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2022年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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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2022年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师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各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师市党统明传〔2020〕19号文),按照国资公司安排,现就我单位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大了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一是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促使本单位各级干部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之中。二是利用各种会议对职工进行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通过宣传海报、LED屏的方式,提高了职工开展创建活动的透明度,使创建活动有效地在本单位开展,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在创建活动中,我单位始终围绕祖国的统一,以民族团结稳定为主题,在创建活动中切实依法维护了少数民族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族的团结与稳定,由于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少数民族职工参与社会各项经济活动日趋频繁。
三、为使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我单位将继续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工作,依法切实地维护好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为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全面实现小康奠定好基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师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各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师市党统明传〔2020〕19号文),按照国资公司安排,现就我单位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大了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一是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促使本单位各级干部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之中。二是利用各种会议对职工进行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通过宣传海报、LED屏的方式,提高了职工开展创建活动的透明度,使创建活动有效地在本单位开展,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在创建活动中,我单位始终围绕祖国的统一,以民族团结稳定为主题,在创建活动中切实依法维护了少数民族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族的团结与稳定,由于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少数民族职工参与社会各项经济活动日趋频繁。
三、为使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我单位将继续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工作,依法切实地维护好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为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全面实现小康奠定好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2022年2
2018年,县发展改革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按照《盐边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同步全面小康示范县工作方案(2018-2020)》(盐边民创办〔2018〕1号)、《盐边县民族团结进步同步全面小康示范县创建活动“六进”实施方案》(盐边民创办〔2018〕2号)、《盐边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方案》(盐边民创办〔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思想理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组织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并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政策,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上来;要求领导干部要不断提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求班子成员和全局职工要紧盯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及重点任务,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结合我局实际,全力助推少数民族加快发展。
二、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我局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内容,将民族政策法规及各级领导讲话精神纳入了职工例会学习计划。
1.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关于民族团结的论述,普及民族知识,提高各族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进行广泛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族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3.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文化,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各族干部职工团结和睦、关系融洽
4.以设立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不断增强“四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在“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积极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意识。
5.在单位内部通过开展座谈会、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干部等形式,让局各族干部职工感受到局党组的关怀和民族团结大家庭的温暖,积极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注重实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实际工作密切结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奋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实施意见》(盐边委发〔2018〕6号)要求和《盐边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同步全面小康示范县工作方案(2018-2020)》(盐边民创办〔2018〕1号)责任分工,我局结合实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深入实施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规划,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二是大力实施精准扶贫道路硬化等项目,推动民族地区交通能力建设;三是加强民族地区水利工程建设,构建民族地区饮水保障体系;四是大力实施民族地区农村电网升级和输变电线路改造工程,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着力解决供电不足的问题,全面完成“户户通电”工程。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18年,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依然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创建工作延伸不到位,创建活动深耕细作不足;二是创建活动不丰富,未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建活动。
在下一步创建活动中,坚持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开展做好谋划,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2022年3
民族团结与进步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局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基础,以共同进步和发展为目标,组织干部员工结合本职工作投身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加强民族团结为推进机构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作为凝聚人心、共同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民族团结工作注入新内涵,积极为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和全县经济建设做好用地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全县各民族共同繁荣与发展。
一、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创建活动共识。
我局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长期性重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建立长期机制。坚持每周一的政治学习制度,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青海省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宣传资料》和相关文件,牢牢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也离不开彼此的思想,提高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重要性认识。要求全局各族干部员工结合创办活动和保护祖国统一、保护各民族稳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重视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重视解决民族团结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视解决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各族人民血肉的连接,唇齿相依,情同手足的民族感情,自觉维持民族团结,促进各族共同繁荣进步。让我局领导班子和党组织真正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组织者,全局各族干部员工真正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者。
二、推进创建促进业务,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在创建活动中,我局以创建活动促进业务,积极全面(更多精彩的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县经济建设服务,依法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以业务管理工作深化创建活动,营造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依法开展征地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障。随着东垣小区建设和招商步伐加快,土地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大,我局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心,在征地工作中妥善处理保障各类经济建设所需用地和各族群众利益的关系,以解决三农问题为各项工作重点,切实落实农业相关政策措施,依法维护各族群众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兰青铁路复线、积石峡水电站附属工程、金星水电站、商业步行街等项目完成征地工作,征地面积1095.46亩,补偿费4121.25万元,临时用地56.78亩,补偿费28.57万元。在金融部门的协助下,以存折和存款方式全额分发给被征收的大众。
二是实行信访顶级工程和部门联动制度。活动中涉及重大访问信件,特别是涉及民族关系之间的土地纠纷和权利纠纷案件,顶级人员亲自询问,亲自接待,亲自批准,限期结束,掌握土地法律和党的民族政策,注意不要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差距,影响民族之间的团结。今年共接待了260多名访问者,接受了20件访问信,结束了19件。其中土地权利8件,土地纠纷6件,征地补偿问题2件,历史遗留问题4件,结算率95%,事件有结果,事件有回答。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进一步树立了国土资源部门的形象。
三是开展扶贫结对,促进民族团结。我局将婚姻合作作作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长期机制,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组织党员和干部全体员工开展献爱心、温暖的活动。为联点核桃庄乡解决水泥10吨,资金3000元西沟乡西巷村建设党员活动室捐赠10000元总堡乡总堡村党支部解决水泥10吨。全局30名党员一组一组帮助核桃庄乡五方村30户贫困家庭,其中党员中计划生育贫困家庭7户,每名党员捐赠资金50元,计1500元局机关帮助2400元,为30户大众购买二铵化肥3000斤。另外,全局干部员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开展支援孤独、博爱一日捐赠捐赠救助等捐赠爱心、温暖的社会公益活动,捐赠4228元。
我们以势利为导向,教育全体党员干部从讲政治、服从稳定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大大提高了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各民族干部职工之间在各项业务工作中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共同进步,全面完成我局与县政府、地区业务主管部门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和全县经济建设取得新成绩。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是一项长期持续的战略任务和系统社会工程,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建立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机制,确保建立工作的有序运行和稳定推进。我局在创建工作中坚持把建立健全长期机制作为推动全局、提高水平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制定了创建工作领导、宣传、审查、审查和奖惩五个机制,使全局创建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轨道。我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践充分证明,做好创建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是根本保证。建立健全宣传机制是前提,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是有效的方法,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是重要的措施,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是重要的手段。全局通过建立健全全局领导人自己抓住,管理领导人重点抓住,办公室具体抓住的领导机制,为创造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通过扩大宣传,发动一切力量,为创造工作奠定了广泛的大众基础,通过建立责任明确、奖惩明确的审查机制,确保了创造各项任务的全面执行,通过建立健全的审查和领导重点审查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创造工作的整体推进,通过提高奖惩力度,确立先进,鞭策后进,创造了争先恐后、争先恐后、一流的创造氛围,促进了我局的创造工作。
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三大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扬各族人民共同呼吸、共同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为民族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发展做出新贡献,使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中更加辉煌。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2022年4
山西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有 53 个少数民族成份近 12 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0.35%,呈大分散、小聚居特点。由于处在连接我国东西部回族带的中心地区,我省少数民族人口总量虽少,但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全省有 42 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分布在 6 市 22个县,除 1 个蒙古族聚居村外,其余都为回族聚居村。有近百个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社区、学校、企业。每年有近 3 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我省求学经商务工。
20xx 年以来,我省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抓好日常和平常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一、强化基础建设,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机制建设。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初步形成了民族工作研究机制。在省领导协调下,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进一步加大了对民族工作的支持。省民委建立了与少数民族代表人物联系交友制度,委主要领导定期与市、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联系,形成了联系沟通机制。20xx 年,省人大听取审议了省级政府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做好民族工作“重在平时、重在交心”作为衡量干部队伍建设的标准,通过聘请高层次领导、专家授课、与中国社科院合作举办民族宗教知识系列讲座、请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开办系列讲座、到民族工作先进省、市学习考察等方式强化对党政领导、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省民委建立了与市、县两级党政领导联系沟通机制,共同推进工作。同时,各级党委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全省现有少数民族市厅级干部 4 人,县处级 120 余人。省、市、县三级少数民族代表、委员均超过了少数民族的人口比例数。
三是加强基层建设。不断推动基层执法主体建设,推动市、县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和两级目标责任制,初步形成了“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工作格局。按照“工作任务重、工作有特色、经费缺口大”的原则,省民委逐步加大对市、县(市、区)和社区、聚居村创建活动工作经费支持。
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感情基础
全省各级党委宣传、统战和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途径和方法。20xx 年,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印发了《关于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 进一步推进我省创建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xx 年,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召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命名了首批18 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授牌;20xx 年组织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全省有 6 个集体、8 名个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营造了“民族一家亲”的和谐氛围。
一是集中开展宣传。全省连续 12 年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开辟“民族团结专栏”、组织知识竞赛、制作播放主题宣传片、微电影等方式,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强化少数民族群众的公民意识、国家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搭建活动平台。以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民族文化健身活动、民族节日庆祝等重大活动为平台,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影响力,全省各市通过开展“民族文化艺术节”,“比团结、比发展、比贡献”竞赛活动、“民族团结一家亲”征文比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书画作品展、民族团结进步演讲比赛、清真食品烹饪大赛、慈善募捐等活动,拉近了党委政府和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和汉族群众之间的距离,激发了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争当先进模范的热情。
三是突出“六进”活动。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积极动员各族群众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学校创建丰富多彩,全省大中专学校积极为少数民族学生搭建成长平台,组织多种活动,促进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的沟通交流,不断增强学生们的民族团结意识和集体归属感;长治市组织开展了“民族大团结、共筑中国梦”青少年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把创建活动作为学校教育主旋律,围绕“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主题,组织藏班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察社会主义建设成果、开展汉藏学生手拉手、举办藏文化节等系列活动,在各族学生心田播下了民族团结的种子,使他们从小感受、理解、学会了民族尊重、民族平等、民族进步的真正内涵。今年,学校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社区创建活动蓬勃开展,20xx 年长治市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民族宗教界开展“一岗双责”社会履职活动,组织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分组包片少数民族聚居社区,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团结稳定工作,当好少数民族群众的“连心桥”、“稳压器”和“暖心人”。一年来,成功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30 余个,整合帮扶资金 90 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 210 余人。同年,长治市城区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省属国有企业把创建活动纳入企业精神文明一体化考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创建工作机制。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营造团结氛围、助推企业发展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农村创建富有特色,翼城县北关村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村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基地。“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尊重、共同进步,构筑了各族人民共促团结、共谋发展、共建和谐的良好局面。
四是高度重视对口援疆工作。20xx 年至 20xx 年,省财政拨付资金 6.55 亿元实施援疆项目 61 个,提高了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增强了受援地内生动力,促进了民族团结,为推进 x 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三、强化民生服务,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近年来,全省各地坚持创建活动与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相结合,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坚持把重点放在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上,放在温暖人心争取人心上,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既激发了少数民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参加祖国建设、服务回报社会、维护和谐稳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也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依赖和信任。
一是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加快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致富步伐。五年来全省累计投入专项发展资金 7009 万元。42 个聚居村的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一村一品”种养殖产业初步形成,科技培训机制更加完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xx 年全省少数民族聚居村农民年人均收入为 5262.4 元,特困村由 20xx 年的 10 个减少为 8 个,3 个村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村。全面落实国家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全省 29 家民品企业近 3 年享受国家优惠利率贴息资金2.35 亿元,生产补助和技改贷款贴息 1270 万元,有效提升了企业服务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能力,20xx 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 151.24 亿元,完成纳税 1.83 亿元。依法推动清真食品业健康发展,20xx 年,全省清真食品业年产值在1000 万元以上的大型清真食品加工企业 19 家,拥有全国驰名商标 2 个,山西省著名商标 5 个。民族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强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物质基础。
二是积极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实行少数民族学生中考照顾政策,积极改善民族小学和山大附中西藏班办学条件,投入专项资金,帮助西藏班学生改善学习生活条件。注重涉及民族团结文艺作品的挖掘和创作,新编历史剧《傅山进京》在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上取得了优秀成绩。精心培育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成绩突出。
三是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全省形成了在重要节日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救济困难户的关怀慰问工作机制。依照国家有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公民恢复民族成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将回民公墓列入其中,予以保障;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各市都成立了清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建立了清真食品监督员队伍,太原、阳泉、晋中、晋城等市将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的肉食补贴列入财政预算,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服务管理,做好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工作
我省始终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作为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在“平时”、“交心”上下功夫,从组织领导、工作原则、工作机制等方面安排部署,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赢得了各族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一是加强保障机制建设。省委、省级政府 20xx年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 x 籍少数民族群众来我省务工经商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20xx 年颁布实施了《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加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依法依规作出了安排部署;20xx 年成立了山西省 x 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小组,建立了山西省 x 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全省各地各部门也制定了具体的贯彻措施,为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待遇平等,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政策保障。
二是坚持服务为先。各地各部门坚持服务亲情化,管理精细化,实现了单一管理向服务与管理并重的转变。通过成立少数民族联谊会,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站,发放联系卡、结对帮扶、举办文体活动、走访慰问等方式尽力为流动少数民族解决就业、就医、就学、司法等方面的困难,促进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阳泉市创立了“12345”工作法(“1”是紧紧抓住流动人口中的代表人士;“2”是依靠市伊协和清真寺;“3”是落实清真肉食补贴待遇享受、就业培训服务、子女上学入园服务;“4”是建立市、县(区)民宗部门上下协调,与有关部门左右协调,输入地和输出地协调,与相邻市县跨界协调四大协调机制;“5”是实现引导入寺、引导遵纪守法、引导社区发挥作用、政策咨询引导、引导依法维权,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立体化、全覆盖);晋中榆次区在繁华市场为 x 籍少数民族群众划片设立专门的经营场所;临汾市建立健全由民族、公安、工商、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伊协和外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参与的外来少数民族联谊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外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的培训,提高外来少数民族依法经营、文明经营和服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长治市开通“民族一家亲”微信服务平台,形成了“三必清、三必谈、三必帮”的“三个三”工作法(即:强化沟通,做到“来源地清、暂住地址清、职业清”;强化联系,“每周一次电话联系、每月一次见面联系、每年一次座谈联系”;强化服务,做到就业困难、办理手续、生活困难必帮),20xx 年被国家民委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五、强化日常督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依法行政,经常性地对全省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行督导,培养典型、推广经验,加强日常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清除隐患。各级各部门完善了应急处突领导机制和工作预案,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全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我省已连续多年未发生较大规模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型事件。
总之,我省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注重发挥学校、乡村、社区和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应该看到,创建活动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活动进展不平衡,大部分单位活动开展手段单一,创新不足,拓展延伸不够等等。同时,山西面临走出转型新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在发展过程中,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大发展,是事关全省转型综改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课题。因此,大力营造各民族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加强对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领导,引导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同进步,任务艰巨。
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将在打基础、谋长远、见成效上下功夫,以“圆好团结梦,追寻发展梦,实现中国梦”为根本任务,更加有力地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加有力地推动民族工作社会管理和服务创新,为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