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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衬静雅,诗酒趁年华(全文)

旗袍衬静雅,诗酒趁年华  旗袍衬静雅,诗酒趁年华所有衣服里,最喜旗袍。绝非因为她古典的美,也非旗袍上身时那婀娜多姿的玲珑曲线,而是钟爱旗袍洁净品质,孤独的唯美主义,有时旗袍宁可选择被人幽禁,亦不会苟且活着,旗袍不怕孤独和寂寞,她们惧怕七零八。

旗袍衬静雅,诗酒趁年华

  旗袍衬静雅,诗酒趁年华

  所有衣服里,最喜旗袍。

  绝非因为她古典的美,也非旗袍上身时那婀娜多姿的玲珑曲线,而是钟爱旗袍洁净品质,孤独的唯美主义,有时旗袍宁可选择被人幽禁,亦不会苟且活着,旗袍不怕孤独和寂寞,她们惧怕七零八落,惧怕不完美。

  穿旗袍,不敢乱穿鞋子,一定是不夸张的细跟皮鞋,袜子也不能乱穿,光脚穿最好,头发要黑,黑得不能再黑的黑。从前过度迷恋长发,后来知道不适合我,我个子矮小,短的头发看起来更洒然。如今活了半生才明白,好些东西并不适合自己,越来越耽美的结果是一双鞋子一双袜子也要挑,如同我看《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她穿旗袍梳着髻子的样子美的让我心惊。但是这样的装扮却不适合我。SKY说,他不喜欢我把头发梳成一个髻子,像妇人。他说,潇潇应该永远是少女,少女潇潇,小时梳辫子,大了留短发,蹲在溪水边玩水,围着盛开的桃树跑圈圈。

  按理说,穿旗袍的女子要前凸后翘,才能体现旗袍的美。而我穿上旗袍却是学生味十足,那时20多岁的年纪,刚刚大学毕业,梳着小辫,身体没有长开,蓝布白花的腊染布旗袍穿在身上没有妩媚和性感,只有单薄和清纯,我蹲在山涧溪水边采摘野花,《花溪》杂志社的摄影师梁状抓拍了这个镜头,许多年后的今天,SKY仍然说,看到那张照片,他就想起了《上海滩》里的冯程程。大雪飘飘的上海,单纯快乐的程程爱上一个男人,到处跑来跑去,要找到他,可是再找不着。正失望间,他出现了,一把伞为她遮住下雪的天空。当她惊喜转身,他俯视这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也是这样,倾身一笑。他说,潇潇是临水照花人呀。其实,潇潇不是临水照花人,倒是那套蓝布白花腊染布旗袍从骨子里散文着氲散的格调,那格调是小资的,是情调的,但又是散淡的,颇似中国董其昌和八大山人的水墨丹青。我喜欢这种民族风味的布料,又中国又典雅,简直是岁月里一朵绮丽的花,这样华丽,又这样朴素,是沉溺在江南小桥流水中的花间小令啊。

  我的第二件旗袍是蓝色格子粗布旗袍,不显身材,穿上它像是五四和民国时期的女子,隔了十多年,当我再次穿上它时仍然比女学生看起来更女学生,但是实在是娇情,再说了民国时期的风气没有了,我若穿着这样的装束上街,实在是不伦不类吧,于是它只能被我幽禁了。但是,内心里是真喜欢旗袍,一个人在家里,总是换了旗袍来穿,当我手提羊毫时,有点像林徽因时代的小资。饮茶,穿美给自己看的旗袍,做只让自己高兴的事,缩在壳里听只有一个人爱听的音乐,或者看滑稽剧一个人哈哈大笑起来,这个时候的美丽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有了它,吃饭定心,睡觉安稳,富可敌国也不会受金钱之累,贫无立锥也不会绝望。

  细数起来,没有女人能抵抗旗袍的美丽。我的好朋友小妖就是一个喜欢旗袍的女子,喜欢到极致,打开衣厨,是满柜子的旗袍,她亦是穿旗袍最好的人选,人知性身段窈窕,眉眼间有小狐狸的风情,举手投足间,全是万人迷的派头。

  其实,从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旗袍流行,到三十年代中期盛行,处处可见穿旗袍的女人。青石板的路,曲曲折折的巷,丝丝的雨,蓝底碎花的旗袍,分明就是从戴望舒的雨巷里款款步出的如诗女郎么。她和我们觌面相逢,默然一望,步入深宵。

  是真的步入深宵。

  说起来公认的旗袍发端时间是1920年代,民国的黄金时代。也是民国人,将旗袍穿成了风范,穿成了文学,穿成了命运。萧红拎着箱子逃离东北时,穿的是粗布棉旗袍;曹七巧头顶上一轮三十年前的月亮,身上是一件枯瘦的旗袍;乡下人沈从文终于喝上了他的女神的甜酒,年轻的女神张兆和穿着素色的旗袍,低头不语……这是民国大戏中红尘作伴奔忙不迭的群像,其中将旗袍与命运深锁在一起的人物,我能看见的,还有她们。

  繁漪。对,她就是雷雨中的繁漪。旗袍于她,是风浪来袭前最后一刻的宁静,亦是雷雨爆发前所有力量的积聚。她精致的旗袍和美好的身材等待着纤细高跟的呼应,又渴望着挣脱束缚。她的旗袍,是周公馆一切矛盾的焦点,是灰暗中的鲜亮,和热烈中的黯淡。繁漪没能解决自己的命运课题,她的旗袍,永在不宁静的状态,或迸发,或萎顿。

  张爱玲。不是意气风发时的桃红配葱绿,旗袍配短袄。而是一个人鹤立鸡群的白旗袍。那身白色,在想象中也是那么的扎眼。她是将最后的迷茫与失落,都穿在了身上,像一个时代的背影,仓惶而落寞。

  民国时的宋氏三姐妹,把旗袍的美淋漓到了极致,把女人的气质也美到了极致,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曾这样写宋庆龄:“她身穿色调柔和剪裁合身的旗袍,打扮得很是整洁,乌黑发亮的头发往后梳,在脑后挽成一个髻,秀美的脸庞宛如浮雕像。”另一位美国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则写道:“孙中山夫人宋庆龄是我在世界任何地方认识的最温柔、最高雅的人。她身材纤细,穿着洁净的旗袍,善良而且端庄。”

  在那样一个大风起兮云飞扬、汉赋铺张似汪洋的年代,一切都如水如风,交错叠现里有万千气象。包括那些美丽女子的旗袍。旗袍是属于东方的,她是中国女人的专利,她是摇曳在每个中国女人内心深处一个奢华、瑰丽的梦。年少时家贫,旗袍对于我来说,是奢侈的。她像水中月,她像镜中花,她是华宇丽舍中的千金小姐。幸运的,我还是赶上了好时机,赶上了改革开放后的经济繁荣时代,旗袍,这个“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千金小姐,终于从“庭院深深深几许”的深宅大院中姗姗走来,轻移莲步,迈入了寻常百姓家。

  算起来,从大学时期到现在,我有过各色不同风格的旗袍,不管它是粗布素色,还是色彩艳丽的大红,当我穿上她时,也是眉目如画,脸如月。

  其实,所有的旗袍女子都如鲜花,开在世界和时间里,诗酒趁年华。

  于她们而言繁华富贵逐眼成空,容颜渐老,恩眷也会一丝一缕抽剥殆尽,真正能够拯救自己的,就是一颗心。看透了,想开了,欲望渐减,一切不再执着,懂得合适的时机放手,遇事不会痛苦不堪、惴惴不安,时时惊觉前路漫漫,举头看,一轮圆月挂天边。

  到这个时,旗袍女子心里那一颗晶莹的露珠,不再是眼泪,而是天地凝聚的一点精华,浑圆、寂静、祥和、优雅,风一吹轻轻晃,一霎那便照亮了人生,惊动了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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