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应制约权力绝对化有效根治腐败现象演讲稿
文章标题:干部应制约权力绝对化有效根治腐败现象演讲稿
我演讲的题目是:制约权力绝对化,有效根治腐败现象。大家都知道,权力是一种职责范围的支配力量;
而腐败最简单的定义就是利用公权谋私利。权力具有双重性,它既能成为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积极力量,也能产生有害于社会、人民的破坏力量。腐败是侵入党和国家健康肌体的毒瘤,它能葬送党、葬送国家。一个党员干部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是判断他廉洁与腐败的标准,如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勤政廉洁的好干部是新时期摆在党员干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干部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代表党和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去行使。纵观我们党的历史,代表人民群众正确掌权、用权,为人民群众造福的领导干部代代相传:孔繁森、焦裕禄,还有我们工商战线上涌现出来的郭英贤,我们身的许多工商干部,他们都是杰出的代表,他们真正从思想上弄清了权力是谁给的,为谁掌权,怎样用权。权力运作中他们“慎权”,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民担负起正确行使权力的责任,一身正气,忠于职守,鞠躬尽瘁,两袖清风,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敬重和爱戴。然而,浏览近几年反腐现实,胡长清、成克杰、王宝森之流,不修官德、贪图享乐、独断专行、擅权霸道、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完全丧失了党性原则,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被权杖所伤,跌入腐败犯罪的泥潭。落得弄权自焚,身败名裂,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剖析这些贪官下水案例,无一不是权力绝对化酿成的悲剧。权力变异腐败的本质在于官员滥用国家权力,以国家权力谋求个人私利。权力的绝对化必然走向腐败,这已被社会发展的客观存在所证实。权力绝对化形成腐败的主要表观是架空组织,攫取私利,祸国殃民。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而崇拜权力绝对化的贪官们则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发号施令,作威作福。置党的原则和党的纪律于不顾,贪婪攫取,为所欲为。他们眼里,人民赋予的权力,只是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有的是随行就市,按质论价,批发“乌纱”;
有的是有偿服务,明码标价,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还有的敲诈勒索,把权力当作财源,疯狂地收礼受贿,将权力嬗变成五光十色的金钱财物。
权力绝对化形成腐败的突出表现就是个人主观臆断,感情用事,一杯酒就能允诺一项工程,一个飞吻就能送掉公家一套房子,原湖北省副市长孟庆平,为了一个选美小姐,亲自出马为她筹办房产公司,为“照顾”她的生意,竟将一个宏大的安居工程拱手相送。媒体披露的那些“豆腐渣”工程,哪一项不是权力绝对化酿成的悲剧呢?从工程一开始,腐败就“搅拌”进了混凝土中。
擅权专横者之所以得道一时,其深刻原因是监督疲软,权力放纵。前几年,坠身法网的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曾经自白:当官到了他的这个级别,就谁也管不了啦。实际上,根本用不着他那个级别,即使是一个小小的工商所长、工商执法人员,在他的管辖区域内不也能为所欲为嘛!权力绝对化,缺乏任何有效地监督,这正是腐败滋生的温床。在我们的党员干部中,有些人抱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态度去养尊处优,有些人则逢场作戏、架桥铺路,来讨好上司。成克杰,贵为一方“封疆大吏”,且又远离京城,谁人敢惹?郑泽生卖官,干部调整名单都是在常委会上堂而皇之地“一致通过”,常委们不敢说一个“不”字,有人还为郑泽生卖官当“供销员”,从中拉“皮条”,有不少腐败案件若干年后才“浮出水面”,就是没有人举报,还有的是“拔出萝卜带出泥”,从案中案牵扯出来。再有就是体制缺陷,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对权力的分解和科学配置缺乏相应的措施,以至人事权、财产审批权和调拨权相对集中,又缺乏有效地监督,也是权力绝对化形成腐败的原因。
权力绝对化形成的腐败,危害十分严重,影响极为恶劣。要根治权力绝对化,必须对权力进行全方位的制 约、分解、监督。“权力制约,势在必行”,这是国家和人民的呼声。要想真正实现权力制约到位,权力分解到位,权力监督到位,从机制上让乌溜溜的眼珠在花花绿绿的票子面前不发绿而且也无法发绿,我认为:
首先,分解权力。对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的权力进行科学的细化和分解,将原有一个部门或一个人的权力分解为几个部门和几个人行使,尤其是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要害部门,实权岗位的权力,建立有效的内部制约和约束机制,保证权力的公正性。
其次,实行制约。制约就是不使权力放纵,不使权力脱轨,按照权力运行的规律运作,而不是随心所欲,为非作歹。
再次,加强监督。进一步加大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努力防患于未然,做到党员干部的活动延伸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实行办事制度、办事结果公开,以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我的演讲可能很肤浅,但在我结束演讲之前,最后想说的一句话是:对党和人民的公仆,该你干的事你不干不行,不该你干的事你乱干更不行,“当官不自在,自在不当官”,正在逐渐成为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