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民乐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各单位: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民乐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为我县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与全省同步达到2020年两纲、两规划“妇女常见病定期检查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要求。
(二)年度目标。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对全县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一次“两癌”免费检查,其中2018年完成目标人群的25%以上;
2019年完成目标人群的35%以上;
2020年完成目标人群的20%以上。通过项目实施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全县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医疗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项目执行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项目内容
(一)检查对象。全县持有农村户籍的自愿参加并且能接受检查的35-64岁妇女,所有接受宫颈癌检查的对象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检查内容。一是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染色(TBS分类)、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二是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和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民乐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各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做到以村为单位3年为一个周期整体覆盖;
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外出务工妇女可在国庆节或春节前后返乡期间组织检查。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卫计委要按照《甘肃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技术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县妇幼保健院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初筛机构,要组织专业人员携带设备赴各镇卫生院就近就地开展检查。各镇及卫生院要积极配合初筛机构,做好宣传发动,组织“两癌”检查对象做好检查工作。承担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规范技术标准和检查流程,全力做好检查工作,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直报系统及时报送项目数据信息,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各镇和县妇幼保健院于每月20日前分别向县妇联、县卫计委上报本月“两癌”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每季度进行专题汇报,直至项目完成。
(三)严格质量控制。县卫计委负责项目执行的质量控制,要根据原卫生部制定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技术规范,定期对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
定期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要加强对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验室管理。配备与承担相关检查任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检测操作流程和结果报告。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保障工作顺畅运转。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及时向初筛部门反馈检测报告。
(四)严格资金管理。县妇幼保健院要定期向县卫计委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测项目等情况,经县妇联、县卫计委审核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强化督促检查。县妇儿工委组织相关单位成立督查组,每季度对各镇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运行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确保工作扎实到位,如期完成。
附件:民乐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组 长:杨 博 县政府副县长、县妇儿工委主任
副组长:张丽君 县妇联主席、县妇儿工委办主任
展兴华 县卫计委主任
何成旺 县财政局局长
王有玄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成 员:李金璇 县妇联副主席
姚 凯 县卫计委副主任
王 琦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丽萍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白德安 南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 霞 永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秀玲 民联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重英 洪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惠琴 三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章宝宝 六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展静玲 顺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朱爱萍 丰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史振东 新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秉林 南古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于县妇儿工委办,李金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项目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督促项目培训、落实项目监督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