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3日至9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巡察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顺利完成巡察任务。2016年12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委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成员一致认为,巡视、巡察工作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党内监督形式,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改进党的作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自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以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民意民情,全面加强督促检查,不仅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巡察任务,也为我局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实践证明,开展巡察工作,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
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转变作风,更好地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有助于我们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思路上更加清晰,工作上更加务实。局党组明确提出,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行动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政治巡察工作要求,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作为局党组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市林业局明确局党组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局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肖玉魁任组长、有关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从局机关党总支、人事、财务和局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做到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问题全部得到整改。
(三)制定方案,扎实整改。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巡察指出的“局党组管党治党不严,党的建设缺失、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传导压力不够、大局意识不强,项目管理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研究制订了《中共新乡市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明确整改期限等方面对巡察整改工作做出了安排。以问题为导向,将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强化跟踪督办,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同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林业发展环境。
(四)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局党组要求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整改方案,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巡察整改工作以来,我局已先后完善了7项规章制度,涉及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党建、财务等多个部门科室,通过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关于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党的领导弱化”整改情况
一是今年上半年局党组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6次,其中集中学习5次,以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加强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坚决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并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
二是2017年以来,局党组已召开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四个意识”,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把自我提高、自我净化作为开展自我批评的出发点,触及思想挖根源,联系实际找措施,把增进团结、共同提高作为开展批评的落脚点,坦诚相见指不足,畅所欲言助改进。
三是经局党组研究印发了《中共新乡市林业局党组加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进行了具体的细化;
继续坚持谈心交心、思想汇报、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有效做法,确保每个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能自觉参加党的生活;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每季度集中上一次党课,每半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不流于形式。
四是坚持每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安排部署有关业务工作;
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策,形成人人建言献策,群策群力的氛围,集班子整体智慧,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五是坚持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完善局党组党建工作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着力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局面。
2、“‘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完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必要性,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同时局各科室、二级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认清责任、坚守责任、担当责任、履行好责任。
三是充分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坚持做到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每年不少于3次,班子副职与分管口负责同志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
四是制定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和监督检查台帐,明确责任落实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
五是紧盯林业廉政风险点,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追责倒查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确保权力规范依法运行。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者严惩不贷,切实改变执纪监督宽松软的现象。提高主动发现案件线索和查办案件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对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格按程序开展调查。完善党纪审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集体研判、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全程督办的管理工作机制,确保调查和处置全面及时。
3、“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党的建设缺失”整改情况
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针对局属二级机构党组织不健全的问题,下大力气进行整改,采取措施健全基层党组织。年初以来,局属6个事业单位分别成立了党支部,并通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出各支部支委成员,实行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组织召开基层党支部会议、规范组织生活,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常态,以新常态促进党组织硬起来,党员素质强起来,干部职工人心聚起来,强力推进基层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
(二)关于统揽林业工作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然存在
1、“工作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廊道绿化、国有林场改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重点工作,局党组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聚焦突出问题,千方百计破解影响和制约林业生态建设发展的难题。
二是加强基层林业干部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基层林业干部队伍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真正使基层部门班子硬起来,务林队伍强起来。
三是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廉政教育和廉政制度建设,对基层林业干部队伍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从中汲取教训,不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决从思想上、组织上、行为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提高林业干部队伍自我约束和自我抗风险的能力。
2、“项目管理不严不实,潜藏廉政风险”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2013年10月两次飞机防治病虫害项目未招标,我们认真学习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依规招标意识,切实做到招标规模标准的工程类项目,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均公开招标。2014年以来我们已严格按照招标有关规定,对飞机防治项目进行招标作业,对符合采购的项目一律经过政府采购。
二制定《新乡市林业局林业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加强项目中后期监督,确保林业项目管理落到实处。在项目实施前,局纪检监察室提前介入,对每个环节进行监督;
项目竣工后,由纪检监察、业务、财务部门人员组成验收组验收。
三是组织纪检监、计划财务及局属二级机构等相关部门,对2013年以来市本级林业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发现问题,已限期改正。关于新乡县龙泉村黄金梨绿色标准化种植示范项目栽植面积未达到100亩的问题,项目实施中栽植密度已由3´4米调整为2´3米,达到了100亩的用苗标准,并通过了省林业厅检查验收,今年春季又及时追施花前肥,加强了田间管理,市林业局并进行了跟踪技术服务,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示范效果。关于辉县市常村镇清香核桃项目管理不力的问题,鉴于原项目管理单位河南易凤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困难,目前该项目正在移交常北村村委会,下一步市林技站将跟踪服务,由村委会及时补植补造,并加强管理,以发挥好应有的示范效果。关于封丘县2014年中央财政科技推广树莓项目采购苗木价格过高的问题,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树莓苗采购的是组培苗,组培苗实际价格远高于同期的田间繁育的根蘖苗和压条苗。今后继续加强对项目区的管理工作,以期发挥出应有的示范推广效果。
3、“林业资金不谋林,挤占、滞留专项资金等问题突出”整改情况
制定了《新乡市林业局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检查审查工作,对于挤占专项资金的单位,坚持跟踪监督,限期改正到位。关于育林基金问题,2016年4月份财政部已经取消了对育林基金的征收。关于原阳等县滞留资金6905.9万元的问题,我局派出督导组对全市滞留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督导,目前已有4938.65万元拨付到位,其余资金正在拨付之中。今后,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要求,强化对林业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林业资金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4、“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纪律松弛”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坚持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通过健全规范、谈心教育、谈话诫勉、考核处理等手段,杜绝在棘手问题上推诿扯皮,做到在关键问题、原则问题上敢于碰硬,杜绝好人主义、实用主义现象。
二是狠抓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及作风漂浮、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选择性作为等问题。针对3个木材检查站难以发挥其实际功效,市林业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对木材检查站原址进行变更调整,现已上报省林业厅主管部门等待批复,新址确立后,我局将加强监管,确保发挥应有作用。针对牧野区滞留的林业生态圈资金13.6万元已用于2017年林业生态圈建设中。
三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制作新乡市林业局签到请假(外出)考勤登记簿和人员去向明示牌,分发到机关各科室及局属二级机构,由班子成员带队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下班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将其结果运用于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使全局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工作纪律的至关重要性。
四是深入开展了纪律整顿活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形成了纪律严明、快捷高效、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5、“优亲厚友,涉嫌套取财政社保补贴资金”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开展班子成员及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廉洁从政教育,对照《准则》、以身作则、落实好《准则》,严控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违规违纪问题。对涉嫌套取社保补贴资金的情况,已严格按照市纪委的处理意见,对相关人员何长敏给予警告处分,并以此为戒、以防后效。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违规发放福利补贴,涉嫌公款送礼”整改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组在我局巡察中发现个别二级机构违规购买商场购物卡发放福利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已责成市林业技术推广站上缴购物卡资金11900元,并给予市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何长敏行政警告处分。
2、“公务接待不规范”整改情况
制定了《新乡市林业局公务接待工作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规格,公务接待程序更加规范,认真做到了每次接待按标准执行,凭公函安排,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发生。2016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2.32万元,较2015年下降了38.29%。
3、“涉嫌公款旅游”整改情况
一是严控各类公差费用支出,对上级部门安排的公务外出活动,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对因公外出人员的工作任务、内容严格把关,做到阳光、透明。二是完善了领导干部赴外地学习考察、参加会议管理办法,明确报批和审核程序。三是对巡察组反馈的5起涉嫌公款旅游的问题,已责成相关人员退还了应由个人承担的资金。
4、“公车运行和维护费用居高不下,‘车轮腐败'未能杜绝”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了新乡市林业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从车辆管理与调度、维护、用油、驾驶员管理及奖惩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既调动了驾驶员的积极性,又节省了公车运行和维护费用,并确保了公务车辆在有效的掌控范围内良好运行。2016年机关公务用车费用17.25万元,较2015年下降了71.48%。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关于2013年4月、5月的过路费、加油费计4728元的问题,已责成相关人员将4728元退还给局财务科。
二是严格执行新乡市林业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全面加强了公车使用监督管理,消除了监管盲区,杜绝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现象发生。
三是按照公车改革的要求,已将借用外单位车辆6辆全部归还车辆原单位。
(四)关于执行组织人事政策有偏差、管理不规范
1、“违规设立内设机构和任命职务”整改情况
一是对之前与省林业厅有关处室的对应联系而设立的林改办、退耕办、宣传办等临时机构的业务工作,纳入相应科室。二是在6个事业单位中成立了党支部,并按规定选出了新的支部和书记,基层党支部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2、“违规返聘领导干部”整改情况
对局属二级机构违规返聘领导干部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森林公安局党委经研究,已于2016年9月,停止了对返聘人员的返聘薪酬的发放,并对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进行了全面排查,以此为鉴,严防类似事件发生。
3、“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对近年来提拔任用干部的考察程序和材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完善,确保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程序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专用记录本,确保选人用人的每个环节都记录在册。
三是建立考察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考察了解和干部任职前考察。在考察环节,充分听取分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多渠道多侧面了解干部,切实在识准人、用好人上下功夫,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问题。
四是认真开展混岗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积极稳妥做好借调同志的返岗分流工作,2017年2月,10名借调人员中的6人已返回原岗位工作,其余人员正在逐步进行工作交接,以便尽快返回原单位。关于局机关招聘4名临时人员的问题,将完善劳务手续合法用工。
三、巩固整改成果,为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经过巡察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但是,局党组清醒的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林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十三五”林业改革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林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科学制定我市林业工作“十三五”规划,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精准落实到科室、到个人、到节点,细化责任,明确任务。深入推进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把事关生态安全、关系职工群众利益的事情办好。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围绕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自身查找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抓手,全面提升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水平,确保林业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保障我市“十三五”林业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实施。
(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和严格选人用人原则不动摇,切实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严肃纪律,严格程序,统筹做好机关及二级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按期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从严管理控制借调人员,逐步消化现有借调人员。继续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有关工作。
(三)持续巩固发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林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将、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对已经进行的各项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高度重视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应用和发展扩大,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长期坚持并严格执行,努力推动林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林业改革发展事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