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指挥7】 高速公路建设完成后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行政后勤管理办法
为加强指挥部行政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办公用品采购与使用管理规定》、《车辆使用管理规定》、《驾驶员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物业管理规定》、《食堂管理规定》等行政管理办法。
办公用品采购与使用管理规定
为严格行政办公用品采购程序,加强费用支出及结算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综合办公室是办公用品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挥部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的编制、报批,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登记。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需求计划的编制、报批。
三、办公用品的请购、采购、报销。
(一)各部门每月25日前书面编制下月办公用品需求计划,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综合办公室汇总。
(二)综合办公室将各部门的需求计划汇总后,根据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审批后统一通过询价、招标购买。
(三)办公用品采购到位后,各部门内勤人员到综合办公室领取,签字确认。
(四)大宗贵重物品采购,与财务部共同完成询价,经领导批准后采购。
四、办公用品分为:个人办公用品、部门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
五、个人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类。
(一)消耗品:铅笔、胶水、橡皮、大头针、回形针、钉书钉、笔记本、便笺、信笺、工作笔记、墨水、圆珠笔芯、签字笔芯、软皮抄、透明胶、夹子、牛皮文件袋(盒)等。
(二)管理消耗品:圆珠笔、签字笔、钢笔、修正液、硬皮抄、电池等。
(三)管理品:计算器、订书机、打孔机、打码机、文件架、文件夹、文件篓、印台、塑料文件袋、剪刀、裁纸刀、直尺、三角尺、丁字尺、笔筒、名片册等。管理品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领用。第一次领用后,必须以旧换新。
六、部门办公用品包括:传真纸、打印纸、复写纸、印泥、U盘、炭粉、色带、墨盒、印刷表格、白板笔(擦)、帐册(簿)等。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合理使用和调配车辆资源,保证日常工
作用车需要,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用车成本,保证行车安全,特制订本本规定。
一、使用原则
(一)遵循轻重缓急、优先工地原则。遵循下级服务上级、近地服从远地、缓事服务急事、小事服从大事、优先满足工地用车的基本原则。
(二)采取统一调度与相对固定原则。指挥部车辆由综合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调派车辆;指挥部领导和各部门用车相对固定,驾驶员相对固定。
(三)倡导节约高效原则。往同方向、同单位办事的用车人员,可合并使用同一辆车。
(四)坚持公车用公原则。原则上只用于指挥部公务用车,确因需要私人用车须经领导批准,沿途费用自理。
(五)不外借原则。指挥部车辆一律不得向外单位出借,因工作原因,或因协调相关部门关系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二、调度管理
(一)指挥部所有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负责科学合理的安排和调度车辆,确保指挥部领导公务用车和大型公务应急用车。各部门相对固定车辆日常工作用车由各部门合理安排,若本部门另需增加用车,应按规定向办公室申请。凡离开宜昌区域内的所有车辆,由用车人填写派车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由综合办公室协调安排。车辆外出时,驾驶员的管理和车辆调度由用车人负责。
(二)办公室下设车队,履行车辆管理职责。车队设队长、兼职
调度员、安全员各一名,负责车队车辆日常调度及车队日常管理工作。
(三)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度,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时间、
地点。月底由驾驶员本人上交车队长,作为核销油料、维修保养费用的依据。
(四)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
接受群众监督。每季度通报车辆使用情况。
三、维修管理
(一)实行定点维修保养。指挥部所有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保养。长途行车以及其他紧急故障,确需就近维修的,必须电话报请综合办公室同意,并在回来后次日补办手续,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二)实行维修申报制度。需要维修的保养车辆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经综合办公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办理维修事宜。临时修理或更换配件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须经综合办公室同意,1000元~10000元报分管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报指挥长审批。
(三)严格事故车辆维修。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报告,并根据交警裁定情况,到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或指挥部指定厂家修理。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坚持现场跟踪,了解维修情况,车队长负责核实。
四、费用管理
(一)油料费用。指挥部车辆用油实行一车一卡制,油卡由综合办公室集中购买、管理。
(二)保险费用。指挥部车辆的保险费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办理。
(三)过路过桥费用。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缴纳,凭票据按报销程序报销。
(四)车辆维修费用。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费清单,经综合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按报销程序报销。
(五)违章处理罚款。指挥部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超速、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驾驶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驾驶员和车辆的管理,确保合理用车、安全行车,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挥部所有车辆和驾驶员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并由车队负责驾驶员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管理、考核与考勤管理,确保车辆安
全运行。
二、驾驶员应自觉服从领导,听从调度,文明服务,做到勤业、敬业、乐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驾驶技术,加强车辆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整洁。
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指挥部规章制度,必须保证行车证件齐备,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和带故障驾驶。
四、驾驶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在车队办公室待命,做到不脱岗、不漏岗、不串岗,有事须提前请假。驾驶员休假按轮休制度统一管理,由综合办公室安排每期值班人员,休假司机不得擅自开车离开指挥部驻地。
五、驾驶员应及时维修保养车辆,保证车况良好,保持车队外清洁卫生。
六、驾驶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严禁借工作之便向领导和业务往来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
七、驾驶员必须服从出车审批管理,自觉做好每天行车记录,工地用车由部门负责人自行通知,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长途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经批准后方可出车。
八、严禁驾驶员车辆私自外借、转交他人驾驶和非公务用车行为。
九、驾驶员应妥善保管车辆设备及工具、加油卡等,因保管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工具遗失的情况由本人承担责任。
十、驾驶员需要维修保养车辆,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车队队长审查,报综合办公室并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在指定厂家进行维修保养,未经审核批准不予报销费用。
十一、驾驶员报销费用应自觉遵守指挥部财务制度,车队长审查后,交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和财务部负责人审签,经分管领导(审批限
额内)审批后,方可报销。
十二、车队实行值班制度,值班驾驶员应做好车队办公室卫生,登记每日车辆动态,及时汇报并处理突发情况,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十三、公务出车应按时归队,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向车队队长和部门领导说明情况,并确定返回时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外留宿。车辆应及时入库,或在院内指定车位妥当停放。
十四、车队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当月工作情况、安全情况,认真学习和领会公司有关的文件精神,并做好学习记录,进行驾驶员考评工作。
十五、车队队长应建立单车台账,做好考核、考勤记录,按2500公里以下、2500公里以上两个标准计算行车补助,经综合办公室核算,报分管领导批准后逐月发放。
十六、驾驶员有以下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一)发生违章行为,处罚费用自理,造成车辆损坏的,承担全部责任,扣发安全奖。
(二)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执行出车审批管理,行驶中抽烟、接打电话单手开车,经多次教育不改,给予每次50元的经济处罚。
(三)油耗、维修费等严重超标的,给予每月200元的经济处罚,并待岗学习。
(四)车辆私借、转交他人驾驶、擅自出车行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交通事故的损失),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除名。
(五)驾驶员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的,根据责任及损失额进行处罚。处罚标准实行分段累计计算,具体为:凡负对等以上责任,事故实际损失金额或交警裁定责任金额在1000元~10000元的,按5%进行处罚;10000元~50000元,按2%进行处罚;50000元以上的,按1%进行处罚。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节约经费开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宜张指挥部实际,对公务接待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接待工作原则
(一)按照工作关系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口接待工作,上级单位领导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各部门工作业务接待由部门自主负责,指挥部实行预算管理,定期公示。
(二) 所有接待均应廉洁守纪、勤俭节约,从紧控制接待范围,
客餐接待原则上在指挥部食堂安排,确需在外接待的,须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接待就餐标准
(一)食堂客餐按省直领导1500元/桌、市领导1200元/桌、一般单位600元/桌的标准安排(不含酒水)。
(二)在外接待标准视来客级别原则上按150元/人餐和80元/人餐上限控制。各部门在接待用餐之余,不得自行安排任何娱乐活动并报销有关费用。
(三)超出接待标准,超出陪餐人数,以及未经批准安排接待就餐的,其费用由经办人员自行负责。因工作需要,需超过标准接待的一律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客人数。
三、公务接待程序
(一)在食堂接待的客餐,各部门应提前3小时填写“客餐通知单”,注明来客单位、人数、接待标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综合办公室交食堂统一安排。
(二)在项目沿线接待的客餐,各部门自行在外安排,一律用现金结帐。
(三)在武汉市、宜昌市、夷陵区、宜都市的重要接待,经办人员列出来客单位、人数、接待标准(含酒水)请示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预定接待地点,经办人员签单记账,综合办公室定期统一结账。
四、公务接待报销
1、严格执行客餐通知单制度。各部门在非综合办公室指定地点接待的,凭发票办理相关手续后到财务处报销,发票金额和客餐通知单上的标准应相符合,否则,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2、所有接待、工作用餐,必须有正规发票,并加盖餐厅印签方能报销。
五、住房接待安排
在指挥部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单位领导住宿由综合办公室在签约酒店统一安排并结帐,其他来指挥部考察、交流、联系业务的交通系统内部兄弟单位及外系统相关单位,各部门可帮助预订宾馆,由来客单位自行结帐。
六、工作用餐和住宿
(一)用餐:平时到工地现场检查,应提前做好时间安排,尽可能回指挥部用餐和住宿,无特殊情况,不准在施工单位用餐。确需在工地沿途用餐的,按早餐15元/人餐,中、晚餐50元/人餐标准自行付费进餐,回指挥部后办理报销手续。
(二)住宿:因工作需要在外住宿时,按照厅级领导住套间,指挥部领导住单间、其他人员两人一间标准间安排,且所住酒店不得超过四星级标准(外出考察和指挥部召开的会议除外)。指挥部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在宜昌酒店留宿,如遇探亲等特殊情况,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各施工、监理及相关业务单位人员到指挥部办事,需在食堂用餐的,业务接待部门到综合办公室领取进餐券后凭券进餐。
(四)在接待工作中,严禁以公肥私和以权谋私。工作人员个人和部门内部的宴请一律自费,不符合接待规定和违反上述要求的,综合办公室不得办理相应手续,财务部门不得报销,并由当事人负责有关费用开支。违反廉政和财务规定的,追究有关责任。
差旅费报销规定
差旅费开支范围为职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机票,下同)、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及其它支出。
一、出差范围
职工因公离开宜张高速公路工程工作范围时间在一天以上的,视为出差。
二、出差伙食费报销
(一)职工因公出差时,接待方安排就餐的,不得另外报销餐费。自行就餐的,按早餐30元/人/天,中、晚餐各80元/人/天实报实销。
(二)经指挥部领导批准,职工因公离开工地培训、学习、考察,活动组织单位不安排就餐的,伙食费报销标准同上。
三、出差交通费、住宿费报销
(一)指挥部领导、专家顾问出差时,可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位、飞机经济舱位及其它交通工具,选择四星级以下宾馆,按单人间标准住宿。交通、住宿费用按标准实报实销。
(二)其他人员出差时,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位、飞机经济舱位及其它交通工具。乘坐飞机需严格控制,确属事务紧急、路途较远等特殊情况,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选择三星级以下宾馆,按双人间标准住宿。交通、住宿费用按标准实报实销。
(三)出差期间带有公车的一律不得报销出租车票,不带公车因公需要乘坐出租汽车的,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出租车票可酌情报销。
四、职工休假及探亲路费报销
(一)职工原则上每月可回家休假一次,往来路费按规定乘坐的交通工具和直线距离报销,超标准和绕道费用自理。
(二)职工每年可按规定报销探亲(指回老家看望父母,或看望外地工作的配偶、子女)路费一次,探亲路费以营地或原单位所在地至亲属住地之间直线距离往返的普通交通工具费用为标准。中转路费一般不予报销,确需中转的,须经指挥部领导批准。
(三)职工休假和探亲一般不报销途中餐费、住宿费,因情况特殊,确需中途就餐和住宿的,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后按标准报销。
五、职工家属探亲路费报销
职工家属(配偶及子女)探望往返路费按一般职工标准每年可报销一次。
六、出国考察费用报销
职工因公出国考察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省交投公司批准的费用报销项目,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后报销。
物业管理规定
为维护指挥部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加强物业、房产、移动通讯、环境管理,作好后勤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挥部办公大楼(院)管理
(一)指挥部办公大楼(院)实行保安24小时值班,不得擅自离岗,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二)外来办事人员实行登记准入制度。外来人员须在门卫处填写会客登记表,经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大院大楼办事。
(三)指挥部大院每天6:00开门,23:00锁门。
(四)公用物品带出大院,须经门卫清点登记。
(五)爱护大院的公共设施,保持大楼(院)清洁卫生。
(六)大院内保持安静,严禁喧闹,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二、门卫及治安管理
(一)指挥部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二)指挥部大院实行来访登记制度,严禁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
(三)坚持巡逻视查,防火、防盗、防破坏,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大院安全。
(四)检查大院清洁卫生,保持大院干净、整洁。
(五)保护大院公共设施,确保完好无损。
(六)纠正车辆乱停乱放,指挥车辆规范停车。
(七)公用物品带出大院,须经门卫清点登记。
(八)负责门前卫生和秩序,保证车辆进出通畅。
(九)门卫室严禁外人进入,搞好保安器械的保管工作。
(十)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会议室管理
(一)会议室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有关部门需使用会议室,应提前通知办公室统筹安排,使用中要注意保持清洁卫生。
(二)会议室所有物品属公共财物,由综合办公室派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活动室管理
(一)活动室所有娱乐设施为公有财物,使用者应自觉爱护,不得损坏或带走;
(二)进入健身房时,请穿运动鞋、宽松运动服,严禁穿皮鞋、高跟鞋或带钉鞋进入场内;
(三)保持活动室内清洁,请不要随地吐痰,随地乱仍杂物或者垃圾;
(四)操作健身器材应轻拿轻放,按照正常程序,正确姿势使用器械。
(五)做大重量器械运动,请在有保护的情况下进行,以免出现危
险;
(六)使用器材后,请务必归还原位;
(七)所有入室者必须服从管理,故意损坏物品须照价赔偿;
(八)最后离开活动室的人员应将所有用电设施关闭,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九)本活动室由综合办公室派专人管理。
五、环境及卫生管理
(一)指挥部大院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喧哗,保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二)指挥部人员要自觉搞好室内和公共卫生,垃圾、杂物应倒入垃圾箱(捅),严禁从窗口、阳台向外抛洒杂物。
(三)妥善保护院内公共设施、花草树木,严禁攀爬、损坏。
(四)禁止机动车在院内乱停乱放,必须在停车场和指定停车点停放。
(五)指挥部每月进行一次内保、卫生大检查。门卫、厨师、帮厨、保洁等人员的奖金按检查情况考核兑现。内保分安全、一般安全、不安全三个等次,卫生分整洁、清洁、不清洁三个档次发放奖金。
食堂管理规定
为加强指挥部食堂管理,搞好伙食供应和客餐接待工作,特指定本规定。
一、指挥部食堂实行自助餐,按就餐人数核算成本。食堂应本着合理膳食、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职工生活。
二、食堂由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白案每月花样品种,按照食谱执行;红案每餐至少有三荤两素一汤,酱菜和辣菜保证供应。
二、食堂主、副食物资由采购员进行采购,购回后,必须进行过秤验收,杜绝劣质食品进入食堂,严禁私人带购食品。
三、食堂物资由专人进行管理,库存物资的收发实行登记制度,每月进行盘点,防止物资鼠咬虫蛀、腐烂霉变。
四、食堂管理员必须对食堂资金和物资的收支每日进行登记核算,每月公布财务帐目。
五、保持食堂清洁卫生,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工作时必须着卫生服装,衣帽整洁,并定期组织身体检查。食堂餐具必须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的原则进行处理;厨具作到摆放整洁有
序;砧板、冰柜作到生熟食物分开;操作间每天进行清扫,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食堂大小餐厅要在每次收餐后进行清理,作到餐桌及椅凳摆放整齐,台面无油渍,地面无污渍。
六、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关好水、电、汽、油开关,锁好厨具柜门,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七、严格控制外来进餐人数,因工作需要在食堂就餐的外来办事人员和职工家属,须有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事先向食堂报告,领用餐具,否则不予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