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合同乡镇]
法律顾问合同书(乡镇)
聘请方: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甲方)
受聘方:湖北正典律师事务所(乙方)
甲方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聘请乙方人员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以沈永胜律师为首的正式职业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负
责办理甲方有关法律事务。
二、 乙方协助甲方工作,做到随叫随到,并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其工作范围(包括
所辖21个行政村)及职责是:
1、 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
意见及法律风险评估意见;
2、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作出的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3、 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文件,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三个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及法律风险评估意见;
4、 参与涉及甲方尚未形成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它纠纷;
5、 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
政职权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 进行法治宣传,所辖21个行政村每年每村至少一次法治讲课;
7、 应甲方要求,保证每周一个工作日的坐班(逢南坪集镇赶集)或者每月保证3—4
个工作日坐班,并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信访事宜;
8、 参与处理甲方认为有必要乙方参与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三、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指派以沈永胜律师为首的正式执业律师作为甲方的法律顾问,甲方同意法律顾
问和其它律师配合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单乙方更换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应取得甲方的认可;乙方指派的律师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更换;
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的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 乙方律师应当依据其掌握的法律知识作出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
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2个工作日无法完成的,向甲方说明理由,按正常程序办理;
5、 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工作人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
意见;
6、 乙方律师子啊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甲
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 乙方律师对其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机密和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密的责任,非由
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 乙方对甲方的法律事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
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四、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的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并对及时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3、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 甲方指定南坪司法所长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
文件盒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5、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决策;
五、 本合同生效后未履行完毕前,甲方终止合同,甲方应支付约定费用;乙方终止合同,
退返顾问酬金。
六、 本合同履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履行期满,双方如无
异议,可续签合同
法律顾问酬金定位人民币肆万元,于2016年8月31日前向乙方支付一半酬金;
六、本合同履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履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合同。
七、法律顾问酬金定为肆万元整,于 年 月 日 前向乙方支付一半酬金贰万整,、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另一半酬金贰万元整。
八、本合同自甲方、乙方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