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督查方案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督导方案
根据我县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定于8月22—31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半年督导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三)厉行节约及“三公”费用开支情况;
(四)公车配备使用情况; (五)“三重一大”落实情况;
(六)《廉政准则》学习落实情况检查。 二、督导方式
(一)听取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督导内容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
(二)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等资料;根据督导内容核查账目、实物;
(三)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人员个别谈话。 三、督导时间
2011年8月22日至31日。各单位具体督导时间由督导组根据督导情况进行安排。 四、督导单位
(一)16个乡(镇)全部检查。
(二)县直单位检查68个。每个县直单位抽查1—2个二级单位。
五、督导组成员:由县纪委常委带队,抽调财政局、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人员,组成8个督导组,每组4个人。
六、有关要求
(一)被督导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督导组的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资料,如实填写各种自查登记表,确保督导工作顺利进行。
(二)被督导单位提供必要的交通、办公工作等条件。 (三)督导组成员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带队领导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发现和了解违规线索。对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组织督导阶段工作结束后,各督导组组长以书面形式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督导结果。对工作出色、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督导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要严肃纪律,严格检查,保证质量,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在督导工作中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县廉政办电话:68898789 邮箱yyjwlzb@126.com
附件:
1、 宜阳县“三公”经费检查情况登记表
2、 宜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督导情况登记表
中共宜阳县委 宜阳县人民政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8月15日
附件1:
宜阳县“三公”经费检查情况登记表
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2:
宜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督导情况登记表(县直)
单位: 日期:
附件2:
宜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督导情况登记表(乡镇)
单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