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钢公司员工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绩效管理办法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文件
九江钢铁人发„2013‟4号
九钢公司员工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规范员工指纹考勤行为,增强员工岗位管理的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员工考勤实行纸制考勤与指纹考勤并行的模式。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考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勤的检查、监督、分析、考核及考勤结果应用工作。
第四条 自动化部负责考勤系统运行管理、技术支持及维护工作。
第五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提供员工指纹考勤的相关信息及数据,包括员工指纹采集、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员工岗位每月排班及每日考勤跟踪分析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第二章 指纹考勤注意事项
第七条 指纹考勤机全天候固定位置开机,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指纹考勤。
第八条 员工在指纹考勤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按指纹前,应保持手指清洁,以免手指因带有油脂或脏物影响指纹考勤,确保指纹考勤一次成功;
(二)将已经登记指纹的手指平放于考勤机的感应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并显示编号和姓名即表明操作成功;如不成功,须再次放入手指或换用备用手指进行考勤,直至考勤成功;
(三)尽量使手指指端大面积接触感应镜面,轻微用力,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或抠镜面等不当动作,更不能用力过猛;
(四)指纹考勤机对干冷手指反应不灵敏,遇有上述情况可对手指呵气重试,但手上不能有水存在,否则可能会产生无法考勤的现象;
(五)指纹考勤机配有摄像头装置,员工考勤时应面对摄像头,确保拍摄到考勤者清晰的正面头像,任何无法识别考勤者头像的考勤均为无效考勤。
第九条 员工在指纹考勤时如出现特殊情况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员工因特殊原因双手无法录入指纹时,应及时到
公司人力资源部206室设置密码打卡。员工在考勤时只需在考勤机上输入自己的员工编号(如JG001123便输入3001123)按“OK”键再输入自己在人力资源部设置的密码即可,按“OK”键完成。(密码必须为6位数字)
(二)员工因公外出、开会或个人事假等原因(半天之内)不能在规定时间指纹打卡的,应事先填写由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签字认可的请假条并交班组考勤员附于纸质考勤表上备查,员工返回岗位后,应进行指纹打卡,并填写《指纹考勤特殊情况申报表》补充打卡时间。(见附表二)
(三)员工因公出差不能进行指纹打卡的,需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将出差申请单交班组考勤员存放在纸质版考勤表备查,考勤员应认真核对出差时间后,做好纸质考勤相关记录。
(四)员工如需换班或请假,需提前1天填写换班申请单或请假条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将申请单或请假条交于班组考勤员附于纸质考勤表上,车间考勤员应填写《异常情况记录表》。(见附表一)
(五)如指纹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使用时,员工应到车间或厂部考勤管理员处填写《异常情况记录表》,并由证明人签字有效。
第三章 指纹考勤相关要求及考核
第十条 每月的最后一天各单位应做好员工下月的排
班表,并依据排班表将相关信息输入至指纹考勤系统,班次排好后月中不能在系统内做任何的调整,如确需要调整的,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由自动化部协助进行调整。排好的班次及时间不能删除。
第十一条 员工电子排班表、考勤系统排班表、指纹考勤结果、纸质版考勤表要相互核对,如出现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单位及公司人力资源部反馈,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员工不能正常下班,应填写《指纹考勤特殊情况申报表》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只需加完班后及时进行指纹打卡,如第二天调休,应填写《指纹考勤特殊情况申报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方可休息,考勤员也应及时填写《员工指纹考勤异常情况记录表》以备待查。
第十三条 员工每天上下班各打一次卡。考勤时间为员工对应班次时间段,上班可提前一个小时打卡,晚30分钟以上打卡视为旷工,30分钟以内打卡视为迟到;下班打卡时间提前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30分钟以内视为早退;下班可延后一小时内打卡。迟到、早退及旷工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考核。
第十四条 员工因遗忘没有按时打卡的,单位考勤员在对纸质版考勤结果核定的基础上,由员工填写《异常情况记录表》,经车间主任、班长、同事签字证明情况属实的,视同正常出勤。考核遗忘打卡员工50元/次,同一员工年度内
遗忘打卡达到3次者,视同旷工1天处理。
第十五条 单位考勤员需每日对前一天考勤情况进行分析,对未正常打卡情况全面了解并做好相关记录(见附表
一),月底对全月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做好纸质考勤记录的比较分析工作。电子版排班表、异常情况记录台帐及考勤系统汇总表于每月2日发KRK至人力资源部。纸质版考勤表于每月5日前上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发、未上交考核综合科长500元,考核综合管理员300元。
第十六条 因公司新老区工作区域跨度较大,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新老区打卡人员,经单位领导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可设置两个考勤区域。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私自增设考勤区域,否则考核单位主管领导500元/次,考核综合管理员200元/次。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加强考勤管理,对考勤情况每周至少安排一次检查,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与考勤不规范等违规现象,考核单位主管领导1000元/次,考核综合管理员500元/次,考核车间或站室考勤员200元/次,考核员工500元/次。
第十八条 公司实行指纹考勤制度是建立科学完善的考勤管理、提高公司员工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工作作风的重要措施,公司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弄虚作假、破坏考勤设备、扰乱考勤秩序的,公司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
合同,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正式生效。
第二十条 本办法的修改、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 附则
附表一:员工指纹考勤异常情况记录样表(考勤员填写)
附表二:员工指纹考勤特殊情况申报样表(员工填写)
附表三:员工排班样表
二0一三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指纹 考勤 管理办法 抄报:公司领导 股份人力资源部 抄送:公司所属各单位
九江萍钢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3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