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制度 [维修服务承诺制度]
维修服务承诺制度
1. 客户应急维修须在接到报修信息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果维修人员不能到达现
场,则由调度主管或其他管理人员前往现场,保证维修及时率达到100%;
2. 维修服务当日完成率达到96%。每月统计一次,方法为:用当月的当日完成件数除
以当月总件数计算而得,客户原因(当日不便维修等)除外;
3. 维修服务返修率低于1%。每月统计一次,方法为:用当月维修记录检查是否有相同
客户、相同位置、相同内容的维修,除以总件数计算得出;
4. 工程部主管应不定期现场检查维修及时率和维修工作的完成质量;
5. 工程部调度员负责统计每月的当日完成率和返修率并上报,如果不能达到前述标准
应由主管分析原因后提出改进措施;
6. 工程部主管应每月一次前往物业部了解回访信息并根据客户的合理意见提出改进措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