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起重机简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 塔机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 塔机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塔机性能,并严格按照塔机使用说明书操作。
三、 保证塔机工作电压在380V±5%的范围内,在遇大雷雨、暴雨、浓雾或风力超6级时一律停止起重作业。
四、 塔机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对塔机结构、机构、钢丝绳、吊具和安全保护装置全面检查,并进行空载试运转。
五、 塔机调运重物时,必须遵循“十不吊”的原则,严禁违章吊运。
六、 塔机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禁止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七、 塔机起升或下降重物时,重物下禁止有人通行或停留。
八、 塔机起升时,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M时,应用低速起升,小车行走到距限位开关约3M处时,应提前减速。
九、 塔机作业中,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待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再重新作业。
十、 塔机每班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吊臂转到与建筑物平行的方向,吊钩升高至最高点,小车应停放在吊臂根部,切断总电源方可离去。
十一、 塔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对塔机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十二、 塔机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塔机的运转、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