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四个自觉"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硬杠杠"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邓联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在对全体党员提出廉洁自律规范的同时,还特别要求作为“关键少数”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并提出了要求更高、更严的“四个自觉”,即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这“四个自觉”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必修课”、“必答题”、“硬杠杠”,而不是“选修课”、“选择题”、“软约束”。
源自《礼记》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古以来备受推崇。《准则》此次直接将“修身”与“齐家”引入正文,广受赞誉,被认为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体现了历史与现实、制度与文化的统一性。虽然《准则》并没有直接引用“治国”与“平天下”,但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却间接体现了其深远涵义。
当然,《准则》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弘扬,不是机械的、呆板的。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中,“修身”“齐家”位居从政、用权之后。这源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指向有两个明显不同。其一,就对什么人而言,前者的对象不特定,既包括已经在从政当政者,也包括志在从政当政者,后者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党员领导干部;其二,就对什么事而言,前者针对一般情况,后者则专门针对廉洁自律。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紧扣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这一特殊性,先讲最直接、最直观的从政、用权,后讲修身、齐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学习、研究、应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时,不能一股脑儿都拿到今天来照套照用,要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继承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精髓,但不是照抄照搬、全盘拿来,也不是断章取义、任意剪裁,而是对其进行了转化发展,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四个自觉”,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第一,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孟子说“廉者政之本矣”。廉洁从政具有永恒的价值,在物质发达的当代社会尤其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什么说当官是高危职业?就是说不仅主动以权谋私不行,而且要处处防备社会诱惑。诱惑太多了,处处是陷阱啊!”廉洁是诱惑的“克星”,是从政者的“安全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廉洁政治建设,重塑政治生态,体现了对领导干部的关心与爱护。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一个基本要求是不当“官老爷”、不耍威风、不搞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现代政治是民主政治,人民是权力的主人,官员是人民的仆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四川雅安市委原书记徐孟加在忏悔录中写道,他被宣布免职的那天,雅安市民自发买来鞭炮礼花尽情燃放,这让他痛不欲生,每天都在悔恨中度过。党员领导干部应心甘情愿做人民的勤务员,摆正角色,不脱离群众,不高高在上、不盛气凌人、不与民争利、不贪污腐败,否则就会像徐孟加一样被人民无情抛弃。
第二,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这言简意赅地说明了为什么要廉洁用权与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以及如何廉洁用权与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一个基本要求是克服权力崇拜症。权力是把双刃剑,既可造福于民,也可能劳民伤财;既可帮助领导干部实现理想抱负,也可能将领导干部腐蚀得面目全非。令计划等人位居高层、手握重权,本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却腐败堕落,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党员领导干部应牢记与践行“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扬权力之善、抑权力之恶,避免成为权力的奴隶、俘虏。
第三,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建设廉洁政治,既需要健全法规制度,加强他律,也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加强自身修养,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一个基本要求是淡泊名利,摒弃当官发财的“老板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如果抱着当官谋利的想法,那做的一切事情都不会对。”
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曾提到该省一名厅官涉案金额高达两亿元,因家中现金太多,上面落满灰尘,有的已发霉变质。据报道,该贪官系十八大以来首个被通报“双开”的省级巡视组原组长刘向东。党员领导干部应堂堂正正、干干净净为人做官,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决不能把权力变成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
第四,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国家”一词,直白反映出“国”与“家”的内在联系,即家是国的细胞,是缩小的国;国是家的集合,是放大的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我们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否则,群众是要戳脊梁骨的!”
党员领导干部肩负治国理政的重任,手握权力,其齐家状况关系到其从政用权状况,其家风关系到党风政风,须臾不可小觑。党员领导干部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一个基本要求是摒弃“家天下”的腐朽观念,管好家人。
已经被“双开”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在忏悔录中写道:“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这种“全家腐”乃至家族式腐败,天怒人怨。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既不滥用职权为家人谋取私利,又加强对家人的教育与约束,严防他们“任性”、搞特殊化、狐假虎威、招摇撞骗、擅权干政。
(作者邓联繁系湖南省廉洁学与巡视制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