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2015 年版)
卡片编号: 报卡类别: 1、 初次报告 2、订正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姓 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
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
性 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学生、幼托儿童、工人、干部职员、
民工等职业相对应的工作单位设为必填项,其中学生、幼托儿童工作单位填写其所在的学
校或托幼机构、民工填写其所工作的工地或工厂。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14岁以下的患儿家长联系电话为必填项。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
所在地址。如献血员不能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该采供血机构地址。
职 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
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非法定报告传染
病按照当地相关要求填报。
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阳性检测结果,病种是HIV时病例分类才能选择阳性监测,别
的病种不允许选择。
“梅毒”、“淋病”的病例分类只能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尖锐湿疣”、“生殖器
疱疹”的病例分类只能为“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
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献血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HIV第二次初筛阳性结果检出日期。“诊断时间”的小
时设为必填项。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填卡医生:填卡医生设为必填项。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 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