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理化建议100条【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改善公司管理水平,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总裁、总裁办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质量管理部、总工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员工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出或修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政策方针和总体规划;
(二)批准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年度经费预算;
(三)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审查和监督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四)年度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总结、评估及表彰。
总裁办作为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提案的征集、登记、整理、传递、存档、监督、反馈等日常工作。
四、合理化建议的范围界定
以下范围的建议是应鼓励和可接受的:
(一)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
(二)促使管理效率得到有效提升的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改进;
(三)新产品开发、营销、市场开拓的建议;
(四)现有产品性能、品质的改进;
(五)新产品技术革新、现有技术的改进;
(六)原辅材料节约、三废利用;
(七)降低成本和各种消耗;
(八)安全生产;
(九)增强企业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有助于企业文化建设及员工队伍建设的措施和方法;
(十)其他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改进事项。
以下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
(一)无实质内容、没有详细方案或改进办法,不可操作、不能实施的;
(二)为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任务而无新意、预期无效果效益的;
(三)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
(四)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
(五)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或计划内的。
五、实施程序
公司员工均有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运作情况提出建议,填写提案表(见附表)。
(1)每月1日至10日,员工可通过信函或者邮件方式或者直接向总裁办提交建议提案。其他时间递交的提案转入下一周期进行评审。
(2)每月10日至15日,总裁办将搜集来的建议提案登记编号并整理分类,针对每一提案提出初步意见。对于不符合合理化建议范畴的提案,总裁办解释说明后予以退回。同一内容以先提者为准。
(3)每月15日至月底,评审委员会组织审议、鉴定,确定提案等级,出具最终评审意见和奖励意见,报总裁核准。
(4)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核准后的奖励意见支付奖金,确保奖励及时,达到应有的激励效果。
(5)总裁办跟踪提案落实情况,对提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效果评估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并将提案结果做成报告,报委员会核准后予以公布实施。对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的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责成加以落实。
六、提案等级划分及奖励办法
(一)提案依其创新程度以及效果、效益大小分为四级:
A级,具有很强的创新性、预期效益效果显著。对鉴定为A类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B级,具有较强创新性,预期效益效果较为显著。对鉴定为B类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C级,改良改善性的,预期具有一定效益、效果的。对鉴定为C类的,一次性奖励200元。
D级,预期有一定影响但影响范围较小的。对鉴定为D类的,一次性奖励50元。
(二)年度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且实施后为企业带来显著效益、效果的,或者提出多条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将在年终额外给予一次性重大奖励。
(三)提案改进结果最终形成了公司所有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将给建议人一次性特别奖金5000元。
(四)保留或未采用的提议如后续得到采纳,按上述标准给建议人追认奖励。
七、附则
(一)允许员工建议是匿名或联名的。联名建议的奖励分配由具名在前的第一提案人主持,其他建议人如有异议可向委员会申诉。
(二)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也可公布若干经营管理问题或难题,征招建议。
(三)合理化建议奖金在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不列入工资总额。
(四)提案改进结果所导致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五)本制度经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后颁布实施,由总裁办负责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