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毕飞宇小说的叙事伦理及其文学史意义]
毕飞宇自1991年《孤岛》的发表走向文坛,在早期写作中,带有明显的“先锋实验”色彩,虽然在文学史中毕飞宇被冠以“新生代”作家,可他的前期写作如《那个男孩是我》、《五月九日或十日》、《充满瓷器的时代》等小说则显示了和1980年代的先锋写作者们遥远的呼应,而长篇小说《上海往事》的历史叙事和《那个夏天、那个秋天》的青春叙事则被淹没在1990年代的长篇小说海洋中。但自2000年的转型之作《青衣》始,毕飞宇的写作开始呈现出独特的文学世界与叙事风格,此后的“王家庄”系列小说,从中篇小说《玉米》、《玉秀》、《玉秧》到长篇小说《平原》,更是奠定了他作为一个当代文坛重要小说家的位置。本文试图探讨的正是毕飞宇的这一系列写作所构建的文学世界、呈现出的叙事伦理,及其之于20世纪中国文学史的意义和价值。
一、“启蒙”叙事之外的复调民间史
在20世纪中国小说史上,乡土书写从新文学的开端时期就成为建构“民族国家”想象的重要一翼。以鲁迅为代表的五四乡土作家以现代知识者的“启蒙”姿态回望乡土,发现了乡土的“蒙昧”与“麻木”,寄予了现代知识分子对“乡土中国”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愤懑与焦虑。以30年代的沈从文为典型,“离乡者”通过对乡土的“田园牧歌”想象,寄寓了对当下中国的“深忧隐痛”和对未来中国的期许与热望。而40年代解放区文学中的“赵树理”方向,则呈现出乡村叙事与“左翼”意识形态的高度契合,成为新中国成立以后乡土文学的政治化书写的先河。这构成了20世纪中国乡土文学的三个重要脉络,这三个脉络上的乡土文学书写在知识谱系上分别与“启蒙”、“审美”、“革命”的话语系统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在这样的知识谱系上,鲁迅、沈从文、赵树理式的乡土书写,在被不同的知识资源和精神姿态重新建构。在这样的知识脉络上来考量毕飞宇的《玉米》、《平原》等乡土小说,就会发现毕飞宇的乡土书写的独特之处。在毕飞宇的“王家庄”系列小说中,乡村既不是承担被“启蒙”的蒙昧与混沌之地、不是美丽的田园牧歌,也不是“革命”主题下新旧势力的冲突或“明朗的天”的“解放”叙事。“王家庄”虽然在时间序列上和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密切相关,但毕飞宇的乡土书写搁置了“**”的苦难和悲情叙事,而是还原了民间的日常生活史。
在毕飞宇建构的“王家庄”的小说世界中,启蒙话语遭遇了对抗与质疑。在“王家庄”这个封闭的空间中,“乡村”和“城镇”并未构成乡土书写中典型的二元对立的话语结构,也并未在文明/落后、现代/传统、乡村/都市等话语谱系中展开叙事。你很难用蒙昧、落后等来定义“地球上的王家庄”。在“王家庄”,琐碎的日常生活和被政治浸染的生存状态共时存在,青年们旺盛的生命力与青春无处安放的躁动缠绕在一起,民间伦理与政治伦理、革命伦理互相渗透又互相背离。叙事者似乎就是生活在“王家庄”的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是“玉米”、“玉秀”、“端方”、“曼玲”的邻居,是他们的朋友。他娓娓讲述着发生在身边的故事,讲述着民间大地上混沌而琐碎的日常生活,讲述着青年们内心隐秘的激情和在世界面前左冲右突但不免再次陷落的处境。可以说,“王家庄”作为一个完整的美学意义上的乡土世界,并不是写作者的对象性存在,而是写作者生命经验的一部分,是在对乡土民间的书写中,透视生活于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的命运。在这个意义上,毕飞宇的乡土书写从个体经验出发但超越了个体经验,从乡土出发但同时也超越了乡土。
在20世纪的乡土小说中,不管是“启蒙”、“审美”还是“革命”的乡土,在小说中往往有一个作者的声音在说话,或在启蒙理性下召唤古老的乡土中国的觉醒、或在美学意义上对田园牧歌的由衷抒怀、或在革命实践中对乡土进行询唤。但在毕飞宇的乡土小说世界中,不是“独语”而是“复调”构成了他小说的基本言说方式。从《玉米》、《玉秀》到《平原》,毕飞宇让他笔下的人物自我说明,也就是说,在毕飞宇的乡土小说中,人物不是他表达自我理念的对象化存在,而是他们都有自己独立的生命意识和心灵体察。巴赫金在论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的复调时,认为“主人公的意识,在这里被当作是另一个人的意识,即他人的意识;可同时它却并不对象化,不囿于自身,不变成作者意识的单纯客体”。他们是他们自己,甚至于他们的人生选择并不受作者意识的支配、都有自己的合理性。
在《玉米》中,玉米的精明老到,使毕飞宇发出这样的感慨:“我爱玉米吗?我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我怕她。”为什么玉米让作者“害怕”,我想,因为玉米不是《祝福》中的祥林嫂,不能用“被侮辱与被损害者”来控诉黑暗的封建礼教,玉米也不是《边城》中的“翠翠”,以那个湘西如此纯美善良的女孩来指认未来中国的乌托邦想象,玉米也不是《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静,通过她可以书写革命的合法性和崇高意味。玉米是生长于苏北大地上的一棵“玉米”,她汲取天地精华、汲取阳光雨露,但也汲取了乡村日常的种种不堪而被扭曲,但她依然努力地向上生长。她和世界的关系是紧张的,她警惕地像一个机智的松鼠一样窥视着她生活的世界,并以自己的方式反抗这种紧张。而对于毕飞宇来说,他和作为自己小说创作对象的“玉米”之间的“潜在的战争”,也使他感到了“自己的紧张”。因此,毕飞宇“玉米”系列的小说意义,“不在于他用独自方式宣告个性的价值,而在于他把个性看作是别人的个性、他人的个性,并能客观地艺术地发现它、表现它,不把它变成抒情性的,不把自己的声音同它融合在一起,同时又不把它降低为具体的心理现实。”玉米、玉秀、玉秧们的“个性”只能是属于她们自己的独立的“个性”,而且,她们应对世界的方式、她们内心涌动的隐秘的生存力量,各自构成了独立的“风景”。
而在毕飞宇的长篇小说《平原》中,政治、革命、宗教、封建迷信等更是构成了多声部的对话关系。他以生活的“平视者”展示了根植于民间大地上的各种话语方式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共同构建的复调的乡村世界。在小说中,以支部书记吴曼玲为首的“政治”和“革命”话语虽然在表层上掌控了王家庄的日常生活,但“革命”话语却常常被其他的话语方式所僭越。一次又一次的“革命”并没有使地主的女儿孔素贞“洗心革面”,她依然在佛的极乐世界中寻求超越现世生存的精神寄托。外来的知识者顾先生是“马克思主义”的“布道者”,坚守着精神的“纯粹”,从来不吃集体一个鸭蛋。但顾先生的精神“纯粹”却在乡村女子姜好花的肉体引诱中迅速失守。精通天地鬼神的许半仙一直是王家庄的积极分子,什么事都参与,什么事都少不了她。而保证了许半仙存在的“合法性”和“优越性”的是她的“雇农”身份,是她政治上先天的优势。她不再是《小二黑结婚》中被改造的落后分子“何仙姑”,而成为民间生存的另一种保障,因为“某种意义上说,许半仙的存在捍卫并保证了王家庄,她使王家庄的许多人有了寄托,有了安全,有了私下的、秘密的精神保障”。因此,在《平原》中,革命、宗教、迷信、唯物主义等奇异地缠绕在一起,使“王家庄”成为乡土中国的一个巨大的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