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所 基层司法所实行竞争上岗经验
【摘要】: 近日,市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长成功进行了全员竞争上岗、择优选择改革。今年以来,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大了队伍建设的力度,在**市首家对司法所实行了收编管理的基础上,又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选拔和管理工作中,建立起一种有利
近日,市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长成功进行了全员竞争上岗、择优选择改革。今年以来,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大了队伍建设的力度,在**市首家对司法所实行了收编管理的基础上,又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选拔和管理工作中,建立起一种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开创了不敬业者让贤,无政绩者下岗的良好氛围。这次竞争上岗中,全局共有26名基层干警报名参加竞争基层正、副职,占全局干警总数的93%。经过个人报名、民主评议、竞争演讲等步骤,对全局12个司法所的13个职位(其中大辛店司法所设正、副司法所长)进行了竞争。通过竞争,有4个原司法所长、2个副所长没有取得任职资格。一批年富力强、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的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新的司法所长平均年龄由44.5下降到40.7。这次竞争上岗的特点是: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这次竞争上岗活动从年初局党组就开始酝酿准备,为搞好这次改革,首先,由分管局长带队,深入各镇街进行调研,了解掌握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现状:有的司法所长年龄和文化结构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缺乏竞争机制,队伍生机与活力不足,个别司法所长政治业务素质低,已经不适合担任相应职务;其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借鉴和学习其它兄弟单位的经验和作法,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制定出了《**市司法局关于基层司法所股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对竞争上岗的指导思想、范围和条件、职数设置、方法步骤等做出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三是对实施意见(讨论稿)进行研究论证,几易其稿,反复讨论,并向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做了汇报,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修改,确保了实施意见科学规范、切实可行。
二是打破身份限制,实行全员竞争。为给基层司法所每一位干警都创造施展个人才华的机会,真正把那些能干事、想干事的人选拔到股级岗位上来,经过与市人事局的多次协商,这次竞争上岗打破了身份限制,所有基层司法所现有的行政、事业在编在岗人员,凡符合下列五项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争。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的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必要的业务素质,群众威信较高;2、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勤政;3、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5、身体健康。由于打破了身份限制,有效调动了干警的参与热情,全市29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有28名符合竞争条件(1人超龄),26人填写了竞争自荐表,参选率高达93%,真正实现了全员参与竞争。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评价全面真实。为保证对每个参选人员有一个全面而真实的评价,竞争上岗中,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竞争人员进行三方面评议,并按基层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分值占30%;镇街党委分值占30%;局党组成员分值占40%的比例折算出每个人的得分。在竞争演讲中,也按百分制计算出个人演讲得分。同时,按民主评议得分占40%,演讲得分占60%折算出个人得分,根据所设职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取得任职资格人员。
四是坚持三个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即坚持了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原则;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竞争上岗活动全部公开透明,所有环节均实行阳光操作。为制止托人说情之风,还实行了局党组通报制度,即局党组成员之间对托人说情的互相通报告知,对有此行动的竞选人,局党组实行一票否决。整个竞争上岗过程中,无一例托关系说情情况出现,有效制止了竞争中的不良风气,使每一位参选人员都站在同一起跑线,平等地参与到竞争去。
五是组织严密细致,竞争上岗圆满成功。专门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工作。制定出了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将整个竞争上岗分为制定方案、宣传发动、报名自荐、民主推荐、初先入围、竞争演讲、公示结果、确定岗位八个步骤,并将时间细化到具体每一天。同时,还邀请市委纪委、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的有关领导参加动员大会、竞争演讲评分等各个环节。整个竞争上岗有条不紊,从7月26日开始,10天内全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