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思考】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文物保护
摘要:本文阐述了“文物收藏热”现象、野外文物保护以及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问题,并在这些问题中融入了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思考。 关键词:新形势 文物保护 文物收藏热
中华文明历史悠久,数千年来,先民们用博大精深的聪明才智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历史辉煌。斗转星移,大浪淘沙,在这些历史的不断更替中,遗留下了众多颇具时代价值、艺术价值和研究价值的地上地下文物。这些文物都承载着它们所处的那个时代所具有的科技、文化、民俗、资源、生产力等各类信息,是不可再生的人类宝贵的财富。
随着改革开放的高速发展,经济腾飞,文化繁荣,人民生活水平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盛世收藏”——各地区文物收藏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文物收藏活动多种多样,方式方法也各有不同。特别是当前,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大时代背景下,工农业生产建设用地规模持续增长,更使得田野文物的保护工作面临严峻的考验。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已经成为了广大文物保护工作者不得不进行深入思考的新课题。
一、关于“文物收藏热”的思考
新《文物保护法》第五十条明确指出,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①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②从文物商店购买;③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中购买;④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⑤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除了以上几点还附加说明,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由此可见,新《文物保护法》的颁布,为广大文物收藏单位和私人文物收藏提供了法律依据,于是很多地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文物收藏热潮,各类文物收藏协会、私人文物博物馆陆续出现,显示了“文物收藏”的勃勃生机。然而,在这大好的文物收藏新形势中,个别地区和偏远山区也同时出现了少数不法分子,他们萌生了利用文物发家致富、爆发横财的梦想,正如在他们中间流传的一句口头禅说道:“要想富挖古墓,一夜变成暴发户”,于是有些不法分子置法律于不顾,挺而走险,以身试法,昼伏夜出,展开了盗挖古墓葬和古遗址“寻宝”之路。
笔者认为:立法是执法之本。文物的法律法规是有效实施文物保护管理的基础和保障,也是文物工作者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有力武器。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法规体系,对于加强文物保护法制化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和极大的推动作用。各级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与《文物保护法》相配套的法规、条例和细则,制定出与新形势下相适应的新的文物保护工作的法规、条例、细则,进一步健全加强文物保护的法规体系。
对于当前文物收藏行业炙手可热的现状,相关各级人民政府更应尽早制定出文物收藏品“问源”性质的法律文件,要对文物收藏团体,私人购买或收藏文物时,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形式做详细的“文物问源”调查,凡是通过盗掘古墓葬、古遗址和破坏不可移动文物所得来的文物,一律坚决拒收,并将情况通报给公安机关和相关的文化部门,对隐情不报,编造虚假文物来源的收藏单位或收藏个人制定相应的法律处罚条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堵截和破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盗掘挖宝”幻想发财的通道,才能真正促进文物收藏行业依法健康的发展。
二、关于野外文物保护的思考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工农业生产建设以及旅游开发用地占地在逐年增加,一些地区古墓葬古遗址和田野不可移动文物,面临人为的破坏,这些都是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新课题。
发展的整体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精神实质就是要在强调发展的同时确保各方要素的协调和良性互动。文物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在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同样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工农业生产建设征地占地方面,各级政府的相关各部门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使全民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并自觉遵守法律。同时,还需在全面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文物保护执法前置”制度,制定相关文件,使“文物保护执法前置”不流于口头形式。具体来讲,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开展野外文物的保护工作:①在土地被征用和占用之前,其生产建设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向文物部门申请进行文物勘察,在取得相关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占地征用;②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在基本建设的过程中要始终注重对文物的保护工作,促成二者之间高度的和谐和统一;③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城市化进程的关系。城市的建设工作绝不能以损毁祖先留下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为代价,必须把文物的保护工作放在首位进行统筹规划;④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关系。许多旅游开发可能其初衷就是要利用文物这块“亮点”牌,但必须加强这中间的管理,文物资源开发必须是保护性质的合理利用,只有将保护和利用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使“人类瑰宝”文物遗产得到永恒持久的传承,泽被今人,惠及后人。
三、关于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的思考
做好文物保护工作需要有优秀的文物保护队伍作为强有力的支撑,要加快文物保护方面人才的培养,为他们提供创造优越的学习、深造机会和社会实践机会,提高他们在新形势下能够制定有效的文物保护安全预案和驾驭新形势下处理应对文物保护工作出现的新的复杂问题的能力,以便更好的适应新时期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要求。
总之,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新形式下加强文物保护更是践行科学发展的具体表现。加强对文物相关社会现象的观察、完善文物保护法规和建立起优秀的文物保护管理队伍,是促使文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可靠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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