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 关于推荐上报 全县人事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摘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2004年,我县人事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各项人事人才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04年,我县人事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各项人事人才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继续调动各乡镇、部门和广大人事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争先创优,不断促进人事人才工作向前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在2005年全县人事工作会议上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先进集体推荐范围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范围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或人事干部
二、推荐名额
此次拟评选表彰“全县人事系统先进集体”10个,“全县人事系统先进工作者”20名。
三、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政令畅通;
2、贯彻落实全市、全县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县人事工作会议精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3、能围绕中心、紧跟大局开展人事人才工作,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人事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或主管部门中有位置,在社会和群众中有声誉;
4、本部门、本单位人事人才工作富有主动性、开拓性和创新性,人事制度改革、干部教育培训、工资福利退管工作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县人事系统中富有特色;
5、完成县人事局及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措施得力,积极参与创建学习型部门、服务型机关、诚信型单位活动成效显著;
6、积极贯彻维稳工作措施,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行动迅速,处理及时,无久拖不决问题;
7、领导班子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文明诚信,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8、清正廉洁,依法行政,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001年以来未出现违法乱纪的人和事。
(二)先进工作者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政治过硬,立场坚定;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办事公道,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热爱本职工作,勤于学习,勇于开拓,善于钻研人事政策,业务能力强,办事效率高,群众公认;
4、严于律已,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人事纪律,敢于向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5、2001―2004年中,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两次以上。
四、推荐评选方法
(一)各乡镇、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自行评选推荐,如无具备条件的,也可不推荐。
(二)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经同级纪检监察机构签署意见后报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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