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推荐自己喜欢的书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一篇
自古以来,望子成龙,望女成风,就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同愿望,谁都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得聪明,又有见识和能力。殊不知,孩子在家长,学校的重压下一心只读圣贤书,只会学习,不会为人处事,不会思考问题,缺少人生智慧,这时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他就是{女孩智慧书}。
书里面有一百个女孩越看越完美的励志故事。这本书里一共有十章,第一章总标题是:女孩要勇于争坐前排。永远要坐在前排是一种人生态度,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是一种一往无前的勇气和争创一流的精神。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曾经说过一句话: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在人生的游戏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机遇和挑战,但我们更应该把握住这些。在第一章中的十个小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第一个,故事中的格丽特是一个严格要求自己的人,她时刻牢记父亲的教导,总是抱着一往无前的精神和必胜的信念,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克服一切困难,做好每一件事,并且事事争一流,以自己的行动不断实践父亲的永远坐前排的理念。原来,那个要强的小女孩就是成为一英国,第一位女首相玛格丽特。_夫人,他被世界郑坛誉为铁娘子。这本书还有很多名人的人的人生经历许多精彩故事。如果谁想看,就到我们班的图书角中看吧!
这本书给了我极大地启发,让我对未来有着许多的憧憬和向往。自信自强,才能永远坐在前排;放飞梦想,才能赢在起点。看准方向,坚持不懈,才能跨过人生的栏杆,扬起成功的风帆。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二篇
我喜欢家里的一本书,书名叫《上下五千年》,这本书是幼儿园毕业时老师送给我作留念的。这本书里有中国历史上的英雄,有令人感动的情节,记载了一桩桩有意思的事件,歌颂了无数优秀的人才,它让我开阔了眼界,启发了我的智慧。
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一件事就是林则徐虎门销烟。相传清代,英国人运送_到中国。这是一种危害极大的_,久吸上瘾,使人有气无力。一八三九年六月三日,中国广州虎门人山人海,大家都去看焚烧英国贩子的_。只见林则徐一挥手,喝道:“销烟”!震惊中外的虎门销烟开始了。只见挑夫把_放入销烟池,再加入石灰、烟巴和海水,海水把二三零万斤_销毁了。我由衷的佩服林则徐,他是一位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这本书里还有一位人物令我敬佩,他就是抗击倭寇的戚继光。在明代,有一批日本人,他们在沿海地区杀害百姓,掠夺财产,戚继光是位精通兵法的将领,他根据南方沼泽的特点,亲自教士兵使用武器。有一次,戚继光让人用干草铺出路,把敌人全部消灭了。从那以后,“戚家军”屡战屡胜,到一五六五年,把倭寇全部肃清了。我敬佩这种敢于和侵略者作斗争的英雄。
这本书从盘古开天辟地写到近代“五四”运动,内容丰富,我经常翻看,越来越爱看。知识是成功的第一秘诀,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读书能陶冶我的心灵,启迪我的智慧,增长我的知识,开阔我的视野。我们要有志气,长大了为民造福,使祖国更加辉煌。请记住:多读书!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三篇
要问我最喜欢哪一类书,我最喜欢童话故事书。因为童话不仅能滋润我们的心灵,而且能够让我们徜徉在一个个美好的境界之中。
在童话里,我最喜欢的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一八世纪意大利作家卡洛. 科洛迪留给世人的经典童话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老木匠盖比都亲手雕刻的一个小木偶,他的名字就叫做匹诺曹。匹诺曹出世后,因为缺乏诚实守信在他身上发生了一系列离奇古怪的难以置信的事。最后,在遭遇强盗的绑架后,是青发仙女救了他。为了让匹诺曹改正这个极为不好的毛病,青发仙女要求他必须学会诚信守信,同时,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每当匹诺曹撒谎时,他的鼻子就会不断的变长。的确,诚实并不是一种轻松拥有的美德,还没意识到诚实重要性的匹诺曹,他的鼻子越变越长,并且麻烦事接踵而至……
终于,匹诺曹经过无数次的艰辛的磨难和不断的考验,他总算了解到了诚实的含意。而作为仙女的奖赏诺,匹诺曹自己也实现了自己已经期待已久的梦想,也可以说是愿望,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用告诫的方式,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做一个不诚实的孩子,做人要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这整部作品诙谐幽默,大家如果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你一定会在捧腹大笑中明白一个个做人的道理。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四篇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编织了一张爱的网,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非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事《五分钟》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在他一四岁的时候在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五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沾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了。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五分钟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爱尔斯金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五篇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六篇
在我的生活中,有许多温馨而惬意的事,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在休闲时,最自在的莫过于一边喝茶,一边躺在摇椅上阅读书籍了。
书房的书柜里,有成千上万本书。许多有趣的书我都已经全部阅读完了。而有一本书,我已经爱不释手地读了又读,读了又再读,这一本书就是冰心奶奶所著的书《小桔灯》。
冰心奶奶原名谢婉莹,是非常有学问的女作家。她的许多作品都与孩子有关。她一直保持着一颗童心,她所写的文章都富有童趣。给予孩子们对未来的希望和向往,赞扬儿童的天真浪漫是她所有作品都想表达的初衷。这一本《小桔灯》就是她去郊外拜访朋友时所写下的一个小故事。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冰心在郊外拜访她的朋友时,看见了一个小女孩在给医院打电话。她家里的妈妈病了,冰心带着自己在街边买的桔子探望小女孩。小女孩用桔子做成了小桔灯给冰心提着回到山下去。冰心十分地感动,写下了这一个小故事。
这本书是由很多个创意出奇的小故事组成的,而“小桔灯”这个故事最为感人和出名,所以书名叫《小桔灯》。
冰心的写作十分优美,以平淡的手法,不加烘托。不会给人有虚构编织,或喜剧上的冲突性的感觉。又能给我带来生活乐趣的体验。所以我喜欢这本书。我将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七篇
在一座盛开着大片鲜花的花园里,站着一位提着篮子的红发女孩。上面“绿山墙的安妮”这六个大字映入了我的眼帘,催我翻开了这本书。
安妮渐渐长大,也不再犯那些“可爱”的错误——给手娟上浆;把止痛药当作香草浆加在蛋糕里;痛骂林德太太;因为“胡萝卜”、“红毛鬼”这个外号把班上最帅的男孩的头打在了石板上……
安妮长得并不漂亮——红头发、还有满脸的雀斑,但是安妮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爱幻想,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她眼中都是妙趣横生。
我们应该向安妮学习,学习安妮的执著;学习安妮的纯洁;学习安妮拥有一颗纯洁无瑕的心灵。让我们像安妮一样,乐于向上地面对每一次挑战;越过每一个障碍;攻破每一个难关。让我们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吧!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八篇
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里面的主角之一马小跳。他一零岁,读四年级,是学校有名的淘气包。
他还在幼儿园的时候,喜欢他们班长路曼曼,秦老师还派路曼曼去和马小跳作同桌。这更让马小跳喜欢路曼曼了。因为马小跳太顽皮了,派路曼曼去做他的同桌,秦老师就放了一百个心。但路曼曼却不喜欢马小跳,她喜欢丁文涛。丁文涛是个非常有涵养、爱读书的学霸,他喜欢攻难题,简直就是一个天才,爸爸妈妈非常帅气漂亮。丁文涛的爸爸根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也不像有的老爸,孩子犯一点儿错,就要说个不停。
到了四年级,班上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做夏林果。马小跳第一次看到像白雪公主一般的女生。
班上几乎一大半男生都喜欢夏林果。自从她来了,马小跳就改变了注意,下定决心:这个女孩要定了。
学校竞争大队长,只有两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她俩是一对好朋友,就是夏林果和路曼曼。到了最后,夏林果当选了!
现在,马小跳虽然已经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秦老师还是特别担心,他越长越大,也越来越顽皮,真是不好管。该怎么办呢?对了,秦老师就让同桌路曼曼来管他,给了路曼曼一个本子,专门记马小跳的不良习惯。就这样,马小跳就成为了秦老师办公室常来喝茶的茶客,可每次进去时,马小跳总是愁眉苦脸的,一出办公室就欢天喜地。反正,这一点就符合了我这种人,似乎我就是马小跳。
马小跳还有一个特点,真的是令人羡慕、嫉妒、恨——他敢作敢当,心态好,不在意别人说他什么。
有一次,他被别人诬陷了——“好!可以!我接受惩罚!”他并没有哭,这让班上不喜欢他的人非常失望。
马小跳,不愧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九篇
“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一零篇
“女巫”这个词一听就让人不寒而栗,这是一群很可怕的女人。“女巫”的头是秃的,头上连一根头发都不长,脚上不长脚趾,好像被一把刀整齐的切掉了一样,手上没有指甲,只有弯弯的小爪子,像喵星人的爪子一样。“女巫”的眼睛也不一样,它们的瞳孔会一直变色,在她们的眼睛里你可以看到火和冰在跳动,让你浑身起鸡皮疙瘩,她们的口水是蓝色的,就像蓝墨水一样,她们甚至可以用这个写字,它们用尖尖的老式钢笔,蘸着自己的口水就能写字了,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女巫”不是人,她们装扮成女人的样子,学着女人的一举一动和一言一行,做出了让人做呕的样子。
“女巫“的行为更可恶,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情。“女巫”很讨厌小朋友,因为小朋友身上有一种让女巫头疼的气味,她们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伤害孩子身上,她们可以把小朋友变成老鼠,毛毛虫,甲壳虫,火腿,以及变成更可怕的东西,但是孩子们不甘示弱,奋力反抗和女巫斗智斗勇,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孩子们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可恶的女巫。
罗尔德·达尔用他的文字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会识别女巫的伪装,并用智慧消灭它们,即使被女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面对,还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消灭她们并战胜她们。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一一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是学习和生活的一大乐趣。我也喜欢读书,在我所读的众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的主人公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猪威尔伯长大后被送到农场里,整天快乐地生活着,而当它知道自己难逃被宰割的命运后,垂头丧气。这时,它结识的朋友夏洛决心帮助威尔伯。于是夏洛便在网上织出“王牌猪”等字,成功解救了小猪威尔伯,但也因此耗尽精力而死。
这本书中我特别欣赏小蜘蛛夏洛,书中夏洛说:“虽然我很渺小,但为你能做出一点贡献,也算我的生命有一些意义吧。”然后它真的日夜不辞劳苦地帮助小猪,最后使威尔伯逃脱被宰割的命运。一个小蜘蛛是那么地渺小,而它却说出如此有同情心、有哲理的话,真是令我佩服。在后面它也为此付诸行动,为朋友的安好而失去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小蜘蛛的言而有信,为同伴以命相舍,这种精神更是我们所崇敬和赞美的。它的行为,有时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帮助他人,遵守诺言。
我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哲理,启示我们,生活在祖国这个大家庭里,要互相帮助,架起心与心之间沟通的桥梁,将心比心,与人友善,共建美好的世界!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一二篇
“大家后会有期,我退群了。”听到这里,你是否会以为我在群聊,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个人是宋朝皇帝——赵构。你可能会问:“现代群聊怎么会和一个历史皇帝放在一起?”这就要从一本奇特的书说起。
这本书名叫《趣说中国史》,它怎样个趣说法呢?这本书将中国史上四百二十二位皇帝放在了一个群,群名叫“宇宙第一群”。
说起这本书,那叫个厉害。它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用群聊的方式表达出来,用风趣的语言将一个个枯燥无味的中国史写得幽默风趣,将古文转化为现代网络用语,让人能在哈哈大笑中增长知识。
先来说说里面的奇特的人物吧。我认为里面最可怜的要数秦二世胡亥。他呀,那真的就是活不过一集的人。在第一集开头,当秦始皇嬴政得知胡亥逼死扶苏后,三年就把秦朝霍霍完了,一气之下,将胡亥踢出了群。
还有一个史上最牛全家桶——唐朝唐中宗李显,他啊,全家老小都是皇帝:爷爷——唐大宗李世民;爸爸——唐高宗李治;妈妈——一代女皇武则天;儿子——唐少帝重茂;弟弟——唐睿宗李旦;侄子——唐玄宗李隆基。这阵容,堪称“六位皇帝丸了”。
这本书最奇特的地方就在于,它能把枯燥无味的中国历史,用如此现代化的群聊方式,以及诙谐幽默的语言表达呈现出来,让我这样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学生都能读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一三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为了让你多看我一眼》。这本书是我从朋友家里意外看到的,我看见朋友她看的津津有味,我就求妈妈也给我买一本,就这样一本“来之不易”的书,被放在了我“最喜欢的书”的“宝座”上。
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沈石溪,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年级小学生。他为了能让韩老师多看他一眼,他选择变成差生,变成一个超级坏的学生,他觉得这样才能让韩老师那温柔的眼光停留在他身上。可是,就算他坏到极点,韩老师也没把温柔的眼光停留在他的身上。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那是因为我和主人公沈石溪有差不多的遭遇:比如被老师误会。我懂得沈石溪被韩老师误会时的心情,那感觉就犹如晴天霹雳,就像大地都要裂开似的。比如我和沈石溪一样,都故意想让某位老师的目光停留在自己的身上,可是,我的学习和沈石溪一样,都是中等的,我从来不旷课,也很少早退,所以我根本就引不起老师们的注意。用书上的话说:我属于那种不显眼、不突出、很少有表扬、也很少有批评、有我不多、有我不少、既不会让老师头疼、又不会让老师惊喜的中游学生。
在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要坏,就坏个彻底,坏到极点,这样才能让韩老师温柔的眼光停留在我身上。
我长大以后,想当像沈石溪一样厉害的作家,写出和沈石溪一样好的书、小说和作文,让哪些不爱看书的人,从此爱上书。就是这样一本不厚的书,才让我有了当作家的梦想。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一四篇
《青铜葵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故事情节令人震撼,人物命运令人痛惜,人物心灵令人敬仰,文中亲情令人落泪
来自城市的七岁女孩葵花,到了哑巴青铜这样一户农家。青铜家祖孙三代都极干净:不仅是外表,更是内心的圣洁高尚。这家人为应对贫穷,战胜灾难,相亲相爱,演出一幕幕动人的情节。
是青铜的变戏法,让葵花上学;为了葵花能照相,青铜风雪站街头卖芦花鞋;为了葵花夜里可以读书,青铜点亮萤火虫南瓜灯;为了葵花补营养,青铜在水泊蹲守一整天捕到一只野鸭;为了葵花在舞台上更夺目,青铜制作了美丽、发光、透亮的冰项链
青铜为葵花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亲情,葵花全靠青铜才能正常成长。他们俩虽不是亲兄妹却胜过亲兄妹。
葵花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青铜奶奶生病了,葵花便退学到外面去打工、捡银杏卖钱。她还不懂得金钱的面值,但是她懂得爱的责任和分量。由于葵花的举动,青铜尽然在见面时会说话了。这是亲情的奇迹!最终,奶奶还是走了。她操劳终生,力竭而逝,留下亲手摘的棉花生命的温暖;留下带了一辈子的手镯未来的希望。
从书中人物我看到了快乐纯洁的葵花,充满智慧的青铜。我同时也明白了亲情和爱的真谛,懂得了付出的艰辛与美丽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一五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会给予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限的快乐。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
最近,妈妈帮我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半小时阅读》,这本书呀,可吸引人啦!书的正面,画着一只可爱的小猪,样子可好看了,它正在专心致志的读书,仿佛要告诉我们看书可以增长知识,让聪明的人更加聪明。请多爱书哦!我迫不及待的打开这本书,一下子像磁铁一样把我吸引住了,那一个个新颖奇特的题目如“零的突破”“女教师的特异功能”直调我的胃口,使我恨不得一口气把它们读完。看着看着,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幕幕的情节,别着急,让我来为你关于一篇吧。就说“女教师的特异功能”吧,我一看这题目就是一愣。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村头有一所学校,有一天上课必须用的粉笔用完了,女教师想了一个办法,用手沾水在黑板上写字。又有一天她走进教室准备上课,突然发现杯子里的水已经全部用完了,就在这时,女教师感觉到她的手指渗出亮晶晶的水珠。天啊!他有了特异功能,这种奇怪的教育效果。有人化验过那女教师手指上的水与泪水的化学成分是一样的。在这本书里像这样新奇的故事比比皆是,让你读着爱不释手。不信你也来读一读!
朋友你们都知道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请多爱书吧!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一六篇
我喜欢看的书是《绿山墙的安妮》。
我之所以喜欢它,就是因为安妮不怕困难,不怕吃苦。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不要在困难面前低头。如果低头就会让自己走入迷途,一蹶不振,就像高尔基说过的名言一样:生活情况愈艰难,我愈感到自己更加坚强,甚至更聪明,所以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困难能使我们一蹶不振,也能使我们走向成功。而安妮就是一个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安妮是一个孤女,生下来三个月,妈妈突然病死了。几个月后,他爸爸也死了。虽然她身世凄凉,但他并没有成为一个孤僻,内向,自暴自弃的小女孩儿!一对老妇人把她领养回家。这对老妇人家庭比较贫困。但是生活磨练了她,她没有被这不幸的遭遇所打倒。他凭着自己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考取了女王学校,还获得了学校里的奖学金。她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让自己的梦想出现了,这真是一个奇迹。
动人的故事,精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惭愧不已,在这次期中考试,我考试的分数跟我理想中的差了许多。而且这次期中考试,是我这几年中最差的一次。开始我想要放弃学习,但想起我的梦想和对奶奶许下的誓言。所以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不管是什么阻挡了我前进的步伐,我一定会一个个无情的消灭掉。
我一定要像安妮一样,不怕困难,信心百倍,坚持不懈!
作文关于自己喜欢的书 第一七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孔子也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杨红樱写的《非常妈妈》。
《非常妈妈》这本书内容新颖,幽默。杨红樱阿姨用智慧的笔描绘出了几个妈妈的性格特点和外貌特点……她把每个妈妈的特点都概括起来成为这本书每个大故事的名字,比如说马小跳的妈妈非常可爱,像个小孩子,杨红樱阿姨就把描写马小跳妈妈的文章取个名字——天真妈妈,当然每个大故事中还有几个小故事,有好几次我读着读着就突然笑起来了呢!在书的最后几页还有几个妈妈的名言,和杨红樱阿姨与樱桃们的对话,杨红樱阿姨写到:写作文最重要的不是技巧,而是一颗容易感动的心。所有的好文章都是有感而发,没有感动,当然写不出好文章……看了这些话,我突然有了写作的灵感!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冉冬阳的妈妈——智慧妈妈,她性格自信,从容,聪慧,在冉冬阳的生日上,她妈妈给冉冬阳讲了自己在生冉东阳的经历,她说:“自然生下来的孩子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比剖腹产的孩子多了一次历险的经历,而这是一次了不起的历程,是这个勇敢的孩子和伟大无私的妈妈付出了痛苦的代价……”读完了这一段文字,我体会到了冉冬阳妈妈的伟大和无私,同样,我也想到了我妈妈生我的时候历经的痛苦,我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我妈妈!正是这样有智慧的妈妈,让冉冬阳,包括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孩子的生日,妈妈的受难日。”
书,就像一朵鲜花,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芳香;书,就像一根画笔,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色彩……